宅基地常见问题

2022-08-11 16: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办公室


1、 问:什么人可以审批农村宅基地?

答:农村村民(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因继承等原因获得村内房屋的非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只能申请原拆原建。

2、 问:哪些人不得审批宅基地?

答: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②在拆迁过程中已享受人口安置村民,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已享受安置房、限价房等相关住房政策红利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审批宅基地的情形。

3、 问:宅基地审批的面积限制是多少?

答:诸暨市的宅基地面积上限是,建设用地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农用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4、 : 宅基地审批大概需要多少时间?

答: 在农转用批文下达后,三个月内可以完成“一书一证”的审批。

5、 问:农村宅基地是指什么用地?

: 农村宅基地是指可用于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


6、 问:什么是调农保?

答:通常说的调农保是指规划调整,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村庄规划等将永久基本农田调整为一般农田的一种行为。 

7、 问:什么是农转用?

答:通常说的农转用是指农用地(耕地、林地、园地等)或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

8、 问:什么是建房指标?

: 通常说的建房指标是指农转用报批需要落实的指标,包括农用地指标和未利用地指标。

9、 问: “一户一宅”的限制的时间界限是什么时候?

答:“一户一宅”的开始时间1999年1月1日。

10、: 诸暨市住房困难户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诸暨市住房困难户标准是户内人均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

11、问:农村村民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建房

答:需要满足三方面的条件:

①符合申请建房资格条件;

②要有合适的建房地块;

③占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建房的,需落实用地指标办理农转用手续。

12、问:宅基地审批有哪些种类?有什么区别。

答: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原址拆翻建。二、异地新建。

其中原址拆翻建可以分三种类型:

①原拆原建,由镇乡(街道)直接审批备案后建造。

②原拆翻建,即在原土地四至不变的基础上拆后加层或增加高度。由镇乡(街道)审批,办理规划许可证后建造。(不注销原批文、土地使用证、不动产证等权证)

③原拆改扩建,包含扩建、局部移位等。由镇乡(街道)审批,办理“一书一证”后建造。(需注销原土地使用证、批文、不动产证等权证)

异地新建可以分两种类型:

①建设用地建房。同原拆改建。

②农用地建房。由村集体组织住房困难户摇号确定建房户,然后由镇乡(街道)统一收集资料办理农转用组件,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后续流程同上。

13、问:申请宅基地时,建房村民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①身份证、户口本(全本复印件)

②批文、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不动产证等权证

③房屋设计方案

④村会议记录(盖章复印件)

⑤其他资料镇乡(街道)审核后,根据建房村民的实际情况,要求村民提供。如四邻意见书(涉及相邻关系的提供)、土地来源证明、权属证明等。

14、问:上述的宅基地政策是否会改变

答:这是我市目前执行的政策,今后若有新的政策,我们将及时公布,并按新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