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的批复

2022-08-02 10: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水政水资源科

浙江富润纺织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延续取水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提出的延续取水申请,取水许可有效期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7年7月17日。

二、根据你公司浙富纺(2022)5号文件《关于取水量的情况说明》,参考本项目近5年的实际用水量,并考虑未来发展需要,经评估后核定本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最大许可水量为64万立方米/年,取水地点、取水方式、取水用途保持不变,取水地点为五泄江木桥村江段,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

三、本取水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延续取水时,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退水方式发生改变,应重新提出取水申请;若取水单位名称、法人发生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四、你公司应持续强化取用水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

诸暨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