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2/2022-14934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成文日期: 2022-08-30

关于调整诸暨市越兴中学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31 14:2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诸暨市越兴中学:

你校《关于要求调整越兴中学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和《关于规范全市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1〕96号)等相关规定,鉴于学校住宿成本增加等实际,经研究,现就调整越兴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四人间学生宿舍的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元,允许学校在上浮不超过1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执行前报市发改局审核备案。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现在校学生按原收费标准执行至毕业离校时止。

三、学校应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及时更新住宿费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文件等公示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以上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