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2-149730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2-09-15 |
主办单位: | 建设局 |
会办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陈泠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集镇切实落实垃圾分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垃圾清运工人手不足,有的乡镇在集镇上未能将垃圾车区分,甚至使用拖拉机搬运,清洁工意识淡薄,回收时存在混装混收的现象严重,被群众看到,难免失去分类的信心”问题确实是当前乡镇集镇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中实际存在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做了以下二方面的工作:
一、配齐配足分类车辆。目前我市农村上门收集的垃圾收运车辆基本上以电动三轮车为主,按每个自然村配一辆收集车的标准,要求其标志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并保持全密闭,具有防臭、防遗撒、防渗滤液跑冒滴漏等功能,收集的垃圾按易腐、其他两类进行分类清运。目前全市已配备上门收集的垃圾车1117辆,确保满足分类清运的需求。
二、规范分类收运行为。目前农村的上门收集员基本上由各村自行聘请,因年龄、文化素质等因素确实仍然存在一些混收混运情况。为了杜绝此类现象我们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督查考核力度。将垃圾混收混运情况纳入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评估标准对镇村进行考核,且扣分比重在各类问题中最高。同时每发现混收混运现象的我们在每季度通报中点名并扣分,要求镇村抓好整改。二是加强对收运人员的工作培训。市里委托第三方公司,通过派遣讲师、集中宣教的形式,到镇到村面向收集运输人员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三是引进数字化监管手段杜绝混收混运现象。2020年以来,我市结合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大数据监管平台的构建,建设了25个智慧垃圾分类重点村,每个行政村配备了2辆集GPS定位、称重拍照、自动上传等功能于一体的垃圾智能采收车辆。通过数字化监管手段每天对易腐垃圾收集量和其他垃圾收集量进行考核,杜绝混收混运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对垃圾收运过程中混收混运现象的检查曝光,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同时,继续抓好对收运人员的宣传培训,落实村级监督员对收运人员两次分拣、分类运输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与其工资挂钩。
2、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执法处罚机制,按照《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组织对行政村、农户分类情况定期进行执法检查,明确每年执法检查任务数量和立案处罚任务数量,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执法处罚有效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5日
承办人姓名:郦莹
联系电话:136****2228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暨阳街道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