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2-149732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2-09-15
主办单位: 建设局
会办单位: 建设集团、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蔡清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管理问题的建议”(第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您所说,加快小区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实行集中停放充电对营造小区有序环境及小区消防安全至关重要。诸暨市政府正在筹备成立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起草了《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

该整治方案从规范充停场所建设、强化消防设施配备、严格充停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四方面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住建部门负责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建设消防技术指南,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落实指南有关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和警示宣传教育。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加强电动自行车拼装、加装、改装等违法的整治。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将电动自行车充停场所统筹纳入城市建设计划,编制建设规划和管理技术规范;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时应要求建设项目配建地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方案对消防救援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等其他各部门工作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

我局也将进一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和警示宣传教育。并配合属地镇乡(街道)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的作用,在各个小区内广泛宣传和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使业主充分了解电动自行车有序停放、安全充电的重要性,增强业主对电动自行车的火灾防范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乱停乱放和乱拉乱接而引发的安全隐患。通过多部门协同合作,专项联合整治,整合全社会应急救援资源共享,不断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为业主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3日


承办人姓名:楼旭亮

联系电话:138****3938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暨阳街道代表工委。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