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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公开日期: 2022-09-15
主办单位: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诸环〔2021〕27号 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诸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55号建议的答复

 

张伟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岭北加油站建设的建议”(第5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壁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划分情况,岭北镇大部分面积位于集雨区范围,属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近年来,岭北镇政府、两会委员多次提出在集镇建设加油站的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协调,已作出“无法在集镇落实加油站项目审批及建设”的回复。同时,我局已在2019年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在饮用水源生态红线保护区外(即在山脊线以南石壁水库集雨区域外)可合理选址,并将积极配合加油站审批工作。

本次提案收到后,我局再次向发改、商务、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了咨询核实,认为岭北镇可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合适地块布局加油站,建议向行业主管部门商务局咨询推进具体事务,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落实加油站审批工作。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衷心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给予关心、理解和支持。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2021727        

 

(承办人:郭可儿、李文明;联系电话:807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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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