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2-149795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
公开日期: | 2022-09-16 |
主办单位: | 建设局 |
会办单位: | 经信局 |
建设局关于诸暨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9号建议的答复
章琼海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轻钢龙骨建筑开发的建议(第15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事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近几年,我市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及绿色建筑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9年及2021年被省建设厅评为建筑工业化考核优秀县市。自《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设计,政府投资的公建项目,全部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经统计,2021年,全市实施绿色建筑共46 项,建筑面积 250.82万平方米,其中实施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共 25 项,建筑面积 99.42万平方米,全市新建民用建筑实施二星级(含)以上绿色建筑的比例达 39.64%。装配式建筑方面,新开工装配式民用项目 166.52 万㎡,装配式工业项目65.41万m2。装配式轻钢别墅在我市多个乡镇落地建造,大唐街道、暨南街道、姚江镇、安华镇、应店街镇等街道镇乡均有农民自发采用钢结构形式建造农房。
目前我市正在出台的《诸暨市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第五条支持企业发展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中对钢结构农房、装配式产业基地、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都有明确的奖补政策。其中规定对新建农村钢结构装配式农房或整村连片建设的其他结构的农村装配式农房项目,可予以200元/平方米的补助。待政策发布后,我局将沟通联系财政局出台具体的奖补细则。
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支持。下一步我单位将深入展开调研,从政策制定的源头上给予倾斜。同时加大推广力度,扩大宣传面,通过多形式多媒介,宣传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投资省、工期短、环保节能、可重复利用”的四大优势,以新型的建造方式促农房品质和农村人居环境双提升。积极完善相关监管举措和质量保障体系,以提高农房的装配式化、标准化施工质量,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承办人姓名:蒋建峰
联系电话:137****5760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 浣东街道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