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2/2022-160756 | 组配分类: | 审计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发布日期:2022-09-16 11:50: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根据市审计局针对《诸暨市市级部门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诸审调报〔2022〕号)审计调查所提出的问题,我局进行了及时整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履行不到位
市级部门等4家单位的7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合同金额合计804.6万元)缺少协商情况记录。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四十二条“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一)依据本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二)协商日期和地点,采购人员名单;(三)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同类项目合同价格以及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四)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的规定,市发改局存在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程序缺少协商情况记录的环节。根据上述问题,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问题进行深度分析,对单位政府采购程序进行梳理,针对各个科室项目特性,对政府采购这项工作进行整合,理清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项目管理,同时对已发生的问题通知到相关人员加强学习。
二、合同签订不规范
市级部门等2个项目(合同金额合计268万元)的采购合同缺少签订日期等关键要素,导致合同有效期限无法明确。根据上述问题,我单位进一步进行学习,规范价格协商、合同签订等业务环节,重视履约验收工作,提高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同时通过本次审计调查,我单位将举一反三,在以后的政府采购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项目采购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各项规定执行。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