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02 10: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诸暨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编【2002】18号),诸暨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有: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公安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掌握影响全市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4.侦办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侦办涉外犯罪案件、集团犯罪案件;组织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统一行动。

5.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组织、指挥处置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办治安案件;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

7.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事务;按规定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游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案件。

8.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

9.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和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为侦办重特大案件提供技术保障和行动支援。

10.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指导管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11.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交通事故以及法律、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等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诸暨市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

1、 诸暨市公安局

2、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9,110.14万元,支出总计69,110.14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9317.13万元,增长13.48%。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伊人时光大要案及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110.14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7,13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13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7.1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973.49万元,占收入合计2.8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11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29.84万元,占77.60%;项目支出15,480.30万元,占22.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136.65万元,支出总计67,136.65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8,406.11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伊人时光大要案及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666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伊人时光大要案及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36.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406.11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伊人时光大要案及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36.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50万元,占0.28%;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58,365.27万元,占86.94%;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30.70万元,占3.92%;卫生健康(类)支出1,549.68万元,占2.3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404.50万元,占6.5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667.44万元,支出决算为67,136.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6%,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人员经费、伊人时光大要案及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见义勇为个人奖励。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4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一体化办案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扫黑除恶专项经费9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武警中队经费7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603.23万元,支出决算为37368.8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45.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社保公积金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23.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9.7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24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枫桥式派出所创建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4991.06元,支出决算为1054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补转移支付及财政追加伊人时光大要案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043.55万元,支出决算为8504.47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20.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辅警增资补发。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8.56万元,支出决算为28.9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离休工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6.96万元,支出决算为1733.19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3.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33.48万元,支出决算为866.6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3.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变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21年退休人员死亡慰问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20.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1.06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7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70.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137.42万元,支出决算为4321.4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住房公积金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13.91万元,支出决算为83.10万元,完成年预算的72.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002.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452.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0,550.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4.90万元,支出决算为674.68万元,完成预算的85.9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2.64万元,占96.7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9.44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4万元,占3.27%,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52万元,下降10.2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要求枫桥经验参观团人数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53.90万元,支出决算为652.64万元,完成预算的86.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出差办案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86.30%。决算数 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配备,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53.90万元,支出634.01万元,完成预算的84.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要求减少出差办案用车。主要用于出差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万元,完成预算的71.10%。国内公务接待286批次,累计4,45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枫桥经验参观团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要求枫桥经验参观团人数减少。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04万元,主要用于枫桥经验参观团接待286批次,累计4,45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49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0,55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辅警工资增资补发;比2020年度增加7103.90万元,增长206.13%,主要原因是辅警工资增资补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51.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5.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5.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60.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5.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43.6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9.3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诸暨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39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6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用摩托车87辆、公车改革待报废车辆48辆、电动自行车4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诸暨市公安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1个,共涉及资金1548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

组织对“政法业务装备”“文明城市创建”等2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8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政法业务装备”“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等项目委托“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执行达到预期,程序审批符合规定,绩效评价总体优秀。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诸暨市公安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政法业务装备经费及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政法业务装备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4.59万元,执行数为794.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利用项目资金,完善和提升政法业务装备配置;二是通过装备配备提升办案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装备的使用管理维护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定期收集装备需求,保障一线实战需要;二是定期对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提高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政法业务装备

主管部门

诸暨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诸暨市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794.59

794.59

794.59

1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94.59

794.59

794.59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证2021年公安业务装备购置。

合理利用政法业务装备经费,积极推动司法体制建设,保证和其他政法部门配合好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及时、高效、圆满完成,维护相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装备配置覆盖

满足采购需要派出所装备购置≥5家

暨南所、枫桥所、看守所、大唐、陶朱所和安华所的设备购置计划都已完成。

7

7


业务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执法仪等执法仪器配比率≥95%

一线干警及侦办人员等警务工作人员执法设备配备率100%

7

5

部分设备有使用损耗,更换补充需要时间

装备采购计划完成情况

设备采购完成率≥95%

年度采购计划已完成100%

7

7


质量
指标

装备采购流程

是否符合采购控制制度要求

采购各环节工作流程符合相关程序和计划规定

7

7


采购装备质量

验收使用情况

业务采购科室协同办公室对采购装备全部进行验收,验收后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

7

7


执法设备保有情况

执法装备配备种类和数量覆盖率≥95%

按制度需要配备的执法设备和专用仪器的品类和数量达到100%。

7

6

部分设备有使用损耗,更换补充需要时间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021年末

2021年12月31日前

9

9


预算执行率

全年预算执行率≥95%

100.00%

9

9


效益指标

经济效
益指标

项目执行的成本缩减

局机关统一采购对成本的缩减

通过项目执行,由局机关统一采购,减少供应商确定的时间成本和手续耗费,同时采购规模加大以后议价能力挺高,采购成本降低。

10

10


社会效
益指标

对社会秩序保障的促进作用

对公安执法力量的补充,在绍兴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中获得前3名

项目执行后,在设备种类配置、新旧更替维持业务开展能力等多个方面保障了公安工作人员的办公需要。在绍兴市县级公安机关综合实绩评估中,连续2年成绩全市第一,实现两连冠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看公安工作的长远影响,和政法业务装备采购保障期间

在设备购置和维护上的远期作用,保障2021年度采购计划支出

在保证原有的设备仪器保有状况的同时紧跟技术升级不断迭代,实现公安执法能力的稳步提升,持续增加公安执法能力。满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365天的采购需要

10

10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指标

问卷调查

相关人员满意度每满10%计1分。

问询答复满意率97%

10

9


总分

100

96


自评结论

优秀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50万元,执行数为14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禁毒人口普查专项宣传;二是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提升禁毒办案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入所人员应检尽检,发检板消耗量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禁毒宣传月、百人讲师团等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远离毒品意识;二是开源节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禁毒人口普查专项

主管部门

诸暨市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

诸暨市公安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42.5

142.50

142.50

10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42.5

142.50

142.50

100.00%

上年结转资金

/

/

/

/

其他资金

/

/

/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诸暨市公安局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规范、常态化的管理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以最大决心、最强保障、最实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全市禁毒工作整体水平。

2021年度,诸暨市公安局禁毒工作顺利完成,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实际

权重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指标值

完成值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展开禁毒宣传

举办大型宣传活动≥1场

成立禁毒百人讲师团成,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

10

10


检测材料采购

检测材料库存用量保有量

库存材料保有量达到100%,充分保障毒品检测需要

10

10


质量
指标

禁毒案件侦办质量

入选绍兴市级以上案例≥1件

谢某等人贩毒案入选2021年全国十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10

10


建设禁毒宣传基地

米果果基地运行状况

成立后米果果禁毒基地参与宣传科普人员超3万人次。

10

10


时效
指标

项目覆盖时间

2021全年度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0

10


预算执行率

全年预算执行率≥95%

100.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对诸暨市经发发展的促进

社会治安稳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

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下降率,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培养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10

10


社会效
益指标

对居民法治观念的促进

禁毒宣传,向全市152家中小学开展禁毒教育

从社会层面宣扬毒品危害,减少人民群众接触毒品的可能性。协同诸暨市教育局和禁毒办,通过课堂、APP等方法开展禁毒教育,覆盖在校中小学生151296人。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对社会的远期影响,和项目保障期间

毒品生产环境的割除,以及2021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开展情况

从打击违法行为,到宣传禁毒知识,再到增加违法成本,持续的缩小毒品流通的环境,减小接触毒品的人群。2021年度全年覆盖。

10

9



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指标

问卷调查

相关人员满意度每满10%计1分。

问询答复满意率97%

10

9

基本满意

总分

100

98


自评结论

优秀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2.5分,评价结论为“优”。

诸暨市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政策名称             政法业务装备                 

政策实施单位         诸暨市公安局                 

政策主管部门         诸暨市人民政府               

评价方式:部门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2年5月24日

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制)

一、政 策 基 本 信 息

政策负责人

谢琦

联系电话

13957528275

地     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

邮编

311800

政策起止时间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794.59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794.59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794.59

市县财政

794.59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794.59

二、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资本性支出

794.59

794.59




支出合计

794.59

794.59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  况

根据《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浙委办[2009]132号);《浙江省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浙财行[2011]5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公安经费保障的意见》(诸政办抄第27号);《关于征求浙江省县级公安机关基本业务装备配备实施标准意见的通知》(浙财办发[2010]178号)等文件精神,通过购置专业设备和办公设备,升级办案系统等方式,为做好政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更合理地进行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

绩效目标

完成情况

预  期

实  际

合理利用好项目资金,通过完善和提升政法业务装备的配置。落实好政法业务装备的管理工作,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合理利用政法业务装备经费,积极推动司法体制建设,保证和其他政法部门配合好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工作及时、高效、圆满完成,维护相关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

评价结论

诸暨市公安局政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设定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资金计划投入794.59万元,实际到位794.59万元,到位率100%; 未发现资金重大违规使用情况。经评定,诸暨市公安局政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5分,绩效评定为优秀。

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结论为“优”。

诸暨市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报告

政策名称             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         

政策实施单位             诸暨市公安局             

政策主管部门            诸暨市人民政府            

评价方式:部门评价☑      财政评价□

评价机构:第三方机构☑   部门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2022年5月24日

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制)

一、政 策 基 本 信 息

政策负责人

谢琦

联系电话

13957528275

地     址

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

邮编

311800

政策起止时间

2021年1月~2021年12月

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142.50

实际到位资金

(万元)

142.50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142.50

市县财政

142.50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142.50

二、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50

142.50

支出合计

142.50

142.50

三、评价报告摘要

概  况

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掌握并分析预测各地现有人口发展变化,诸暨市公安局在2021年度设立了“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项目。

绩效目标

预  期

实  际

完成情况

严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常态化规范管理登记在册吸毒人员,进一步提升全市禁毒工作水平。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工作。

2021年度,诸暨市公安局在完成吸毒人员日常检测检验和登记工作的同时也开展了禁毒宣传月活动,并成立禁毒百人讲师团。同时配合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保证人口普查数据和诸暨市统计局人口数据的发布。

评价结论

诸暨市公安局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项目设定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合理;项目资金计划投入142.50万元,实际到位142.50万元,到位率100%; 未发现资金重大违规使用情况。经评定,诸暨市公安局禁毒人口普查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1分,绩效评定为优。

主要绩效情况

做好吸毒人员应检尽检和登记造册工作,完成吸毒人员检测试剂的采购、存储和发放工作。编制吸毒人员微信数据,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系列活动,并组建了禁毒百人讲师团。配合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和《2021年诸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编制。

主要问题

及原因分析

1. 禁毒宣传效果无法体现,不能直观展现宣传对社会层面的影响;

2. 未制定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 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 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 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武装警察部队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3.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24.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没设置款级科目的公安其他支出。

25.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诸暨市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