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单位决算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根据诸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诸暨市公安局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诸编【2002】18号),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主管公安交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对全市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
2.适时组织道路交通专项整治。
3.具体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业务管理工作。
4.负责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
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指挥中心、车管所、法制室、事故处理中队、政工室、铁骑中队、开发区中队、浣东中队、暨南中队、枫桥中队、牌头中队、浬浦中队、大唐中队、山下湖中队、店口中队、次坞中队。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320.65万元,支出总计16,320.6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增加710.93万元,增长4.55%。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工资增长和开发区交通设施建设经费转入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320.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974.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97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1.7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346.09万元,占收入合计8.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3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0.29万元,占70.04%;项目支出4,890.36万元,占29.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974.56万元,支出总计14,974.56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427.30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工资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108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办案经费增加和新增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4.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7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27.30万元,增长2.9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74.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14,049.68万元,占93.82%;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类)支出124.76万元,占0.83%;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800.12万元,占5.3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085.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974.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办案经费增加和新增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598.42万元,支出决算为641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奖金调整。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1356.17万元,支出决算为341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15.24万元,支出决算为411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开发区建设经费转入项目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2.7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养老金支出由局统一支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6.3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业年金由局统一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9.07万元,支出决算为12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费用部分由公安局统一支付。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91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费用部分由公安局统一支付。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815.32万元,支出决算为80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03.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61.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141.90万元,主要包括:编外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6.43万元,完成预算的71.6%,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主要原因是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5.45万元,占99.3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26万元,增长8.39%,主要原因是新增警用摩托车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占0.67%,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06万元,下降5.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03.5万元,支出决算为145.45万元,完成预算的71.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车用车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正常。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203.5万元,支出145.45万元,完成预算的74.4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车用车费用。主要用于我大队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预算的98%。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累计26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枫桥经验参观团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8万元,主要用于枫桥经验参观团接待17批次,累计26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4,14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编外人员经费转入;比2020年度增加3491.65万元,增长536.97%,主要原因是编外人员经费转入。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9.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75.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2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6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用摩托车87辆、公车改革待报废车辆48辆、电动自行车4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4890.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
组织对“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政法业务装备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对“文明城市创建经费”“政法业务装备经费”等项目分别大队内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项目执行达到预期,程序审批符合规定,绩效评价总体优秀。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 |||||||||||
主管部门 | 诸暨市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20 | 100.24 | 84%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20 | 100.24 | 84% |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以2021年度“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行动为载体,以源头管控、路面查控、智慧防控和宣传教育为措施,充分发挥智能交通作用,创建交通模范城市,确保全市道路交通运转有序、交通安全总体平稳、队伍建设再上台阶。 | 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并达到预定目标。经评价小组的综合评定,该项目的综合得分9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配套设施安装 | 与去年持平 | 持平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配套设施安装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降低成本率 | 降低≥5 | 降低0 | 10 | 6 | 支出与去年持平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改善市政公用设施 | 100% | 90% | 10 | 1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市民社会责任意识、加强文化培育 | 100% | 90% | 10 | 9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市民整体素质的城市形象 | 100% | 100% | 10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 | 100% | 90% | 10 | 9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0% | 98% | 10 | 9 | ||||||
总分 | 100 | 93 | ||||||||||
自评结论 | 项目绩效评价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1 年度) | ||||||||||||
项目名称 | 政法业务装备经费 | |||||||||||
主管部门 | 诸暨市公安局 | 实施单位 |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164 | 271.78 | 266.84 | 98% | ||||||||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 164 | 164 | 164 | 100% | ||||||||
上年结转资金 | 107.78 | 102.84 | 95%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以2021年度“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行动为载体,以源头管控、路面查控、智慧防控和宣传教育为措施,充分发挥智能交通作用,创建交通模范城市,确保全市道路交通运转有序、交通安全总体平稳、队伍建设再上台阶。 | 2021年在政法业务装备上共更新车辆5辆、执法记录仪数台及各项办公设备,通过设备维护和能源供给,为提升办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紧紧围绕交通秩序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呈贡交通秩序管理全面发展,确保交管业务的正常开展。基本实现既定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实际 | 权重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
指标值 | 完成值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设备购置完成率 | 100% | 98% | 20 | 20 | ||||||
质量指标 | 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10 | 10 | |||||||
时效指标 | 采购工作及时性 | 及时 | 及时 | 10 | 9 | |||||||
成本指标 | 降低成本率 | 降低≥5 | 降低 | 10 | 6 | 购置设备和物品有所降低成本 | ||||||
效益指标(4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统筹资源、提高资源使用率 | 100% | 98% | 40 | 38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群满意度 | 100% | 98% | 10 | 9 | ||||||
总分 | 100 | 92 | ||||||||||
自评结论 | 项目绩效评价优 | 总分高于90分(含)的结论为“优”,90~80分(含)为“良”,80~60分(含)为“中”,低于60分为“差”。 |
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2021年度单位决算中反映文明城市创建经费及政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明城市创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00.24万元,完成预算的83.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要求,并达到预定目标;二是经评价小组的综合评定,该项目的综合得分9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推广力度不够,导致全民关注度不够;二是文明城市创建普及面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文明城市的创建应当多展开活动,保持较高的热议度;二是需要扩大项目的普及度,注重各个方面的文明创建,以期获得登高文明成果。
政法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万元,执行数为271.78万元,完成预算的165.7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1年在政法业务装备上共更新车辆5辆、执法记录仪数台及各项办公设备,通过设备维护和能源供给,为提升办效率和服务质量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二是紧紧围绕交通秩序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呈贡交通秩序管理全面发展,确保交管业务的正常开展。基本实现既定目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经费配备仍无法满足现实工作需求,各项技术设备采置受限,影响警用装备科技性和先进性的提升;二是财务核算中部分科目归集不规范,相似业务内容被列入不同明细科目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增强人力物力配备,加强设备采购的前期市场调研和比对,尽量采购性能先进适用装备;二是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及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收支进行核算,提高会计质量,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3. 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指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没设置款级科目的公安其他支出。
20.公共安全(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