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近期,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4家市场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C22330681310034333的徐香猕猴桃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余盛水果店经营的徐香猕猴桃,氯吡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07日向诸暨市余盛水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L22100886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属于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免予处罚。
二、抽样编号为XC22330681310034415的粉丝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暨阳街道小李饭店经营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10日向诸暨市暨阳街道小李饭店直接送达了编号FC22100620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属于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3元;2.罚款3000元。
三、抽样编号为XC22330681310034656的榨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好福气食品商行经营的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1月23日向诸暨市好福气食品商行直接送达了编号FL22111604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当事人诸暨市好福气食品商行销售不合榨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榨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决定作如下处罚:免予处罚。
四、抽样编号为XC22430703564646867的五香味蚕豆片(熟制坚果与籽类)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诸暨市美香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蚕豆片(熟制坚果与籽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2年10月31日向诸暨市美香诺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4303221033690-S的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产品。经调查,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不足,违法事实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决定销案。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