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3-140620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3-01-16
主办单位: 建设局
会办单位: 人社局

建设局关于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6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娟代表:

您在诸暨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工资保障资金到位的建议》(第26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由于房产形势下行,部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低下、风险频发,农民工过度维权,监管部门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原因,导致建筑领域欠薪纠纷多发,牵涉了相关部门和项目属地镇街的大量精力。我局作为建筑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项目属地镇街的协同配合,积极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用足用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的监管手段,尽力减少并努力化解欠薪纠纷。

认真学习了您的建议后,我们认为您提出的“投资方按建筑工程款的比例把农民工工资汇入专户,并要强化后续监管”等意见建议对根治欠薪工作确实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自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条例》第24条也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为确保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进民工工资专户,我局多次发文明确要求参建各方在合同中约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的民工工资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产值的30%(钢结构约定不低于20%),并且在竣工验收环节进行支付比例审查,不达到支付比例的不予验收。同时,我们会同人社局等单位对建设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支付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在2021-2022年度,共查处7家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支付人工费用,处罚金额55万元。

关于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前期即把民工工资汇入专户的设想,由于2018年9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对相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原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内容为:“(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本单位截至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现修改为:“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目前看来,只能是如您所说的加强后期监管。为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我局对全市在建工程实行分片管理,开展网格化监管,把监管工作分解到人,将各项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并已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巡查,由市根欠办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属地反馈检查情况;对欠薪投诉多、涉案金额多、涉案人数多的重点项目,加强与人社、公安部门的工作协同,落实高规格管控措施,督促其全面落实相关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欠薪治理工作,今年市城交线开展了由应国伟市长领办、建设局牵头、人社局、公安局等单位参与,针对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的攻坚克难一件事行动。目前,我局已会同人社局等单位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在建工程“六项制度”的通知》、《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源头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5月10日,应国伟市长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对文件制定的相关措施进行了研讨,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会后,相关措施已得到逐步落实,具体措施有:一是建立建筑领域民工工资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监管,由质安管员加强对监管项目的工资支付落实监管;进一步明确项目属地镇街对清欠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督促指导责任,落实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化解工作。二是加大对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处理一案、警示一片;今年以来人社局已对清欠类案件立案22起,建设局对清欠类案件立案3起。三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目前已对3家施工单位因六项制度落实不力而实施信用扣分。四是开展多部门联动攻坚,目前建设、人社等单位已联合检查工地50余家次,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五是落实根欠办成员单位责任,进一步落实在建工程民工工资管理六项制度的管理,并将适时开展根欠办实体化运行。六是进一步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持续迭代升级用工管理平台。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会同人社局等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推进根治欠薪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根治欠薪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大家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的根治欠薪工作必将取得成效。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5日

承办人:周天月

联系电话:87011179


抄送:市人大代表工委、市府办、暨南街道人大代表工委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