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3-140640
发布机构: 市建设局(市人防办)
公开日期: 2023-01-16
主办单位: 建设局
会办单位: 司法局、自规局、大数据中心

建设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俞杰伦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企业存量资产积极化解“两链”风险,推进租赁住房政策落地的建议提案(第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一、目前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组织拟订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发展目标、落实支持政策;负责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计划上报、建设审批以及指导各实施主体做好准入、退出、运营管理等工作;建立工作机制,解决跨部门、跨领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起草了《诸暨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37万套(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间)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间)数比例15%以上;2、对象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我市无房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等群体,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提供基本装修,满足日常生活和拎包入住需求,租金不高于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80%;3、发展方式,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空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5种方式,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4、政策支持,从土地、金融、税费、公共服务支持等。目前该规范性文件已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即将发文。

三是加快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前阶段,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域的企业宿舍进行了全面摸排,根据企业意向,认定了21个项目7788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了认定。已完成上级下达的2022年度筹集任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及入住可通过省建设厅管理系统受理和申请。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以推进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结合提案中的建议,进一步提升保障性租赁住房品质,加大对城市新市民的保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力度。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房屋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企业做好服务,根据企事业反馈的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

二是全面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优惠措施。对已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项目,及时落实水电气民用价格、税费优惠、土地优惠、金融支持等各项优惠措施。让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运营单位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三是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监督管理。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规范租住管理,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真正用于解决新职工、新市民的居住问题。

四是调研探索“租赁券”形式实施对新市民保障。通过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发放“租赁券”,新市民持“租赁券”可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单位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单位可持“租金券”向政府进行结算。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指导性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大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力度,为我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善新市民的居住状况作出更大努力。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30日


承办人姓名:杨海铭

联系电话:139****0701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