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工作思路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市生态环境分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力打好生态环境巩固提升持久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连续两年获得“五水共治”工作“大禹鼎”银鼎、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美丽绍兴建设考核优秀三项荣誉,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绍兴市生态文明建设突出贡献集体,为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打造“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赋予更多的绿色底蕴。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我市PM2.5年平均浓度为27.83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为93.7%,臭氧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均优于年度考核目标;17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保持100%,2个县级以上和7个千吨万人及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为100%;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创先争优谱新篇,生态文明建设推深推实
1.用好“一支令箭”。成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生态示范创建统筹协调,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自查工作,配合绍兴市局完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各项工作。履行美丽诸暨办综合协调职能,做到年初有分解、年中有自查、年底有总结,同上游浦江县、下游萧山区签订《浦阳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协商机制合作备忘录》,重启浦阳江上下游生态补偿工作,实施市镇两级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当好美丽诸暨建设的协调员、监督员、考核员。
2.争创“一张名片”。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分析总结近年来我市“两山”转化成效,凝练诸暨现有“两山”转化案例,编制《诸暨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为后续创建工作打好基础。开展低碳镇、低碳村试点建设,积极探索多层级、多样化低碳发展模式,1个镇、5个村被列入全省第一批创建名单,山下湖镇为绍兴唯一试点乡镇,正在推进试点建设;今年1个镇、7个村又入选了全省第二批试点创建名单。充分挖掘研究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思想内涵,诸暨市山下湖镇以华丽珍珠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被评为第三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
3.绘好“一幅画卷”。作为全省29个、绍兴唯一省级试点重点区域,开展全域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工作,对照《县域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技术规定》要求,完成底栖、浮游生物、陆生野生动植物、昆虫、大型真菌等12大类生物调查和评估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开展绿色系列创建工作,将绿色创建作为推动群众环境教育的有效形式和主要载体,今年推荐省级绿色家庭2户、绍兴市级绿色家庭10户。
(二)攻坚克难补短板,污染防治攻坚稳扎稳打
1.保护“一片蓝天”。以蓝天办为运作实体,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考核办法,细化出台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和“一点一策”精细化管控方案,协调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完成低效设施升级49家、源头替代15家,完成VOCs突出问题整改155个。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控,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上牌500辆、绿色化改造45辆、新能源替代61台。加强扬尘管控治理,利用“绍兴蓝天”小程序共巡查291762次,整改扬尘问题3479个。加强露天禁烧管控治理,重点区域实施蹲点式定时巡查,发现处置露天焚烧2725起。
2.守护“一江碧水”。参照绍兴市级设置情况,完成市治水办体制机制调整,按照年初既定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做到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巩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完成省级验收园区“回头看”检查整改,对25个工业园区开展“回头看”,累计整改问题167家次。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完成边界调查、界点测量、定标立标等工作;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开展污染源排查整治。加强浦阳江流域污染治理,做好水质监测和蓝藻防控工作。落实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5个问题的整改工作。
3.呵护“一方净土”。出台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加强土壤环境全过程风险防控。开展受污染耕地“源解析”,编制“源解析”采样监测方案。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制度,完成用地性质变更地块场调评审22场次。督促指导39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工作。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制定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维护方案,对全市961个2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出水监测。开展“无证无编码”放射源专项排查行动、放射性废物(源)“清零”行动和辐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助企帮扶、除险保安”专项行动。
4.打造“一座新城”。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四张清单”及考核细则。对照《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估细则》;自评得分126.12分,达到三星级“无废城市”创建要求,12个重点项目全部完成建设;创建成功“无废细胞”108个,超额完成任务。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小微源危险废物统一收运工作,签约一般固废企业881家,收运一般工业固废2869;危险废物企业1390余家,收运危险废物1472.14吨。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建设,污泥干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科超环保新增5万吨/年废酸、1万吨/年废碱综合利用等项目均建成投运。做好涉疫医疗垃圾应急处置的监督指导,应用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涉疫模块”,实现医疗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闭环监管。
(三)实干担当筑防线,环境执法监管从严从实
1.答好“一份考卷”。将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张严肃的“政治答卷”,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奋力攻坚,确保问题有效整改。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7个全省面上共性问题已整改完成5个;2021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信访件、反馈报告涉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2022年省委生态环保专项督察信访件已完成整改,初步反馈的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完成省委巡视“回头看”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
2.管好“一张清单”。贯彻落实“七张问题清单”省委一号工程决策部署,履行好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主管部门职责,成立工作专班,厘清评价细则,弄懂做实“生态环境发现问题·督察在线”平台省、市问题准入标准,及时掌握最新工作动态、系统迭代升级情况,提升面上问题梳理和发现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整体面上问题根治解决。累计办理省、市、县三级问题62个,完成整改销号46个,入选绍兴市整改示范案例1件。
3.打出“一套铁拳”。加强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大摸排、大整治,开展“绿剑2022”“清朗”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偷排漏排、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及弄虚作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做好党的二十大期间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535人次,企业检查4077家次,行政处罚125件(其中通报批评15件),处罚金额750余万元,停产限产2件,查封5件,移送公安机关5件(其中行政拘留3件、涉嫌刑事2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矛盾,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全力保障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512件,较去年同期下降6.6%。成功化解信访积案7件,化解率为100%。
4.守住“一条底线”。保持攻势、常抓不懈,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开展三类“园区、企业、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做好环保设施安全监管,累计排查企业316家,排查环保设施1490套。开展“守初心践使命”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086家次,发现整改各类环境问题324个。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推进重点工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修编工作,累计备案企业157家。
(四)数字转型促发展,助力稳进提质有力有效
1.转变“一个理念”。以“环保优化发展”新理念为引领,深化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完成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投资9035万元,同比增长24.72%。依法依规把好环境准入关,落实“三线一单”环境管控要求,深入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累计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登记备案656只,其中环评审批295只、“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降级登记9只、“零土地”技改备案6只、登记表备案346只。做好项目建设服务保障,落实环保服务“十百千”行动,对招商选资重点项目,提供环评提前介入服务,出具项目环保准入初审意见58只,开展重点项目专家技术评估21次。开展“双百方案”审核整改,核发排污许可证126本。开展排污总量指标交易,完成四项污染物指标交易310笔,成交金额597万元,回收四项污染物指标4家。完成511家企业VOCs总量核定、145家企业环境统计填报工作,编制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上报8个重点减排项目。
2.构建“一张网络”。深化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落实“浙里无废”应用贯通使用,完成数字化改革省级重大应用的贯通落地。重点推进“无废城市·土壤整治一件事”数字化项目建设,探索建立第三方场调单位信用评价体系,致力于实现部门间地块信息实时共享,简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流程,提高土壤环境监测数据、企业自行监测数据利用率,已完成系统框架、基础数据库模型搭建和驾驶舱设计开发。提升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标准化提升改造,完成重点医疗机构废水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建设完善国家级物流通道空气自动站,搬迁新建青少年宫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新建城新小学、城西工业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和赵家埠、山下湖浦阳江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环境质量监测子站网络安全建设。
3.完善“一套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力度,落实法律顾问、法制审查制度,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开展生态环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源头治理、坚决抑制行政争议案件高发频发专项提升行动,完成案卷自查、集中评查432件,法制审查132件,整改案卷33件。加快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落实“一案双查”协调议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7起。诸暨市某企业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质扩面工作,全年在保企业51家,完成8家企业环保体检工作。
(五)党建引领铸铁军,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
1.做实“一个品牌”。以“红色引领 绿色同行”党建品牌建设为牵引,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展“周一夜学”42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领导干部上党课7次。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成立局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理顺机关党组织隶属关系,发展党员1名。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2次。注重干部培养教育,提拔任用中层副职2名。组织一周一学法、一月一讲座、一年一考,开展业务培训10期、普法宣教活动18次。
2.打造“一支铁军”。深化“四责协同”落实“五张责任清单”,制定实施办法,编制工作手册。组织开展“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29条,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89条。成立首届清廉建设顾问团、建立监督末梢到支部工作机制,开展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督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抓好常态化监督教育,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开展各类谈心谈话27次,做到节前、任前必谈。用好“第一种形态”,开展诫勉谈话2人次、警示谈话4人次、提醒谈话5人次,抓早抓小抓苗头。
3.守好“一方阵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引导,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3次。加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强化生态环境舆情管控,在各级媒体刊发正面报道32篇。开展6·5世界环境日系列活动,推动环保公共设施向公众开放,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开展环保法律培训、法制讲座13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亚运会召开之年,也是“枫桥经验”60周年。市生态环境分局将坚决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重点实施“1+2+2+4”工程,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应战,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在诸暨“奋力争当绍兴第一、争创全省一流、争做全国十强”进程中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一)主要目标
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及以上;县控及以上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功能达标率保持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做好亚运会等重大节会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具体以绍兴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准)
(二)具体举措
1.抓住“1”个重点,主要是立足于担当,在队伍建设上聚焦。
牢牢抓住“打造一支铁军队伍”这个重中之重,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建红引领生态绿,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员教育培训,健全学习机制和学习成果转化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制度,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全过程和各方面。巩固深化“以案为鉴,正风肃纪”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大提升活动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推动“四风”纠治,常态长效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真正打造一支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铁军队伍。
2.实行“2”个全面,主要是立足于发展,在生态示范上聚焦。
一是全面推进创建。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提质扩面,对标对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点任务落实,持续补短板强弱项,为创建申报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培育中国香榧博物馆成为省级生物多样性体验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一批绿色细胞创建工作。
二是全面服务发展。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提前介入保障重点项目落地,探索政府“环保管家”模式,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管理,提高环评报告质量管理水平。加大排污权储备调配力度,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排污权指标。积极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低碳镇、低碳村试点建设,力争打造低碳示范样板区域。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改革重点突破,聚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努力放大改革牵动效应。
3.守牢“2”条底线,主要是立足于长效,在环境保障上聚焦。
一是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制定专项监管执法行动计划,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加大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建立污染源企业正面清单,深化环保码应用实现“精准化执法+服务提升”,积极化解生态环境矛盾纠纷,严防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强化环境应急保障,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常态开展应急演练,做好亚运会等重大节会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二是牢牢守住问题整改底线。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中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及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一体推进“七张问题清单”、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和巡视巡察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抓好长效整治。
4.抓好“4”大治理,主要是立足于精准,在综合防治上聚焦。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履行蓝天办牵头抓总职责,坚持通报排名、考核问责、公开曝光工作机制,形成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工作闭环。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推进VOCs企业源头替代和低效设施改造,做好大气污染防治AB级绩效企业建设工作。抓好道路抑尘和工地扬尘治理,强化秸秆露天焚烧巡查劝导,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监管。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发挥治水办综合协调作用,深入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对水质反弹断面精准落实“一点一策”,确保断面水质巩固提升、稳定达标。强化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长效管理机制,对已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开展“回头看”,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标杆园区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持续做好9个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责任主体。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审工作,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源解析”采样分析,落实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开展地下水重点企业风险管控,做好地下水水质巩固提升,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四是持续深入打好清废保卫战。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争取在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开展“无废细胞”创建,拓宽细胞种类,加强“无废城市”宣传,提高“无废城市”建设知晓率、满意度,创成三星级“无废城市”。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做好小微源危险废物收运、一般工业固废收运、有毒有害垃圾收运监督管理工作,继续扩大收运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