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16/2023-163308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3-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诸暨市水利局关于诸暨市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5 09:23: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治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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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关于印发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审计调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治水办函〔2022〕25号)和绍兴市审计局《绍兴市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绍市审调报〔2022〕3号),我局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审计调查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列入省治水办整改问题

1.水生态保护年度重点任务未按期完成

具体问题:诸暨市石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陈宅镇理家村等村及周边沿线公路未落实必要的围网隔离,不利于水源保护。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8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1.已对陈宅镇理家村等村及周边开展实地勘测检查,并已组织人员完善围网建设。2.已对陈蔡水库、石壁水库管保范围内围栏建设情况进行摸排,并已对缺失围网进行完善。

2.违规占用水域用地

具体问题:诸暨市石壁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陈宅镇理家村汇水支流边存在村民搭建简易厕所。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8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经诸暨市水利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宅镇人民政府及所在石壁湖村相关负责人进行对接,落实整改方案,2022年8月6日已完成拆除。

3.取用水审批与监管不到位

具体问题:14家单位未经许可批准取水。诸暨海欣印染有限公司2019年未经许可取水2.56万立方米;2021年6-7月以13个乡镇街道为单位对从2007年相继建成后的207家农村饮用水供水站集中办理取水许可证,截至2022年4月11日共取水938.06万立方米,其中办证前均为未经许可取水。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1.已补充诸暨海欣印染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2.已对农村饮用水许可取水问题,对相关镇街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醒谈话。3.已全面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取水用管理平台整合,已完成农村饮用水供水站用水计量设备全覆盖,《诸暨市水量在线监测提升改造建设方案》已完成大数据中心审核,已完成招标。4.已完成宁凯超许可处罚资料移交执法局。锦事达超许可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5.水电站超许可问题,已对电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未按规定征收水资源费共计9.83万元

具体问题:2019-2021年诸暨市30家取水户少缴49.17万立方米水资源费,金额合计9.83万元。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整改措施:1.2022年已完成取水管理多平台数据整合,更新取水计量监测设备58只;2.对2021年12月以前的取水量,按实际取水量数据对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数据进行修正,已完成100%;3.已补缴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水资源费61889.4元。4.编制完成《诸暨市全面推进取水用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已完成灌区农业灌溉取水计量安装。

5.项目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工程停工。

具体问题:诸暨市五泄江流域三环线桥至毛阳桥段综合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2115.15万元,建设单位未在开工前做好政策处理工作,导致项目在2017年5月15日开工后次日全面停工,停工时间达50天;该项目未经农转用审批使用土地,于2018年3月被卫片执法检查通报,导致该项目自2018年3月19日至7月18日完成农转用审批期间停工,停工时间达100天。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8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整改措施:1.诸暨市五泄江流域三环线桥至毛阳桥段综合治理工程已于2021年1月已完成工程的竣工验收。我局已加强对各重点水利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在初步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由发改局组织水利局、财政局、自规局等部门参加,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对资金保障、水利技术、土地使用等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要求项目业主落实好土地报批等各项程序性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在竣工验收会议上,要求大唐街道加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2.已对该项目业主大唐街道分管领导进行工作提醒,并做好记录,要求加强水利工程前期管理,按初步设计方案审查要求落实各项任务。

二、列入绍兴审计调查整改问题

1.具体问题:2019-2021年诸暨浦阳江流域管理范围内新增城镇用地0.51万平方米、新增园地22.45万平方米,且有采矿用地16.00万平方米,共计38.96万平方米。对上述用地诸暨市水利局、诸暨市自规局等部门监管不到位,截至2022年4月底,诸暨市水利局和诸暨市自规局对河道管理范围用地管理缺乏联动机制,未全面掌握上述地类实际使用现状。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整改措施:1.已于10月16日前,逐一摸排核实浦阳江流域管理范围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园地等情况,针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涉及城镇集中建设区内的项目,与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联合审查,对项目内新增或改建项目的选址进行充分论证,避让河道管理范围。2.已于9月29日,联合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河道管理范围用地管理联动机制,印发《关于建立水域管理范围内用地管理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2.具体问题:一是2021年10月后,诸暨市水利局未会同诸暨生态环境分局建立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二是采用实时流量方式的陈蔡水库水电站未能通过系统平台掌握生态流量监测数据;三是诸暨市水利局未相应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线上线下生态流量核查工作,未建立生态流量检查台账,未按规定填写检查登记表,未将检查核查登记表和问题清单录入省级监管平台,实行闭环管理。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整改措施:1.已通过系统平台掌握采用实时流量方式的陈蔡水库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数据;2.已开展生态流量线上线下生态流量核查工作,建立生态流量检查台账,按规定填写检查登记表,将检查核查登记表和问题清单录入省级监管平台,并及时更新整改完成情况,实行闭环管理;3.已会同诸暨生态环境分局建立生态流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3.具体问题:30家单位超许可取水。其中28家水电站超许可取水81785.33万立方米,2家取水企业超许可取水2.93万立方米。56家已办理取水许可证单位未按规定取水。诸暨市年取水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43家水电站和以13个乡镇街道为单位集中办理取水许可证的207个农村饮用水供水站未按照相应国家技术标准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并将监测数据实时接入浙江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整改措施:对超许可取水行为进行处理,开展电站取水许可证评估,合理确定取水量,完善计划用水管理相关制度;完成农村饮用水供水站用水监测设备安装工作。目前已全面推进取用水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已完成取水用管理平台整合,已完成农村饮用水供水站用水计量设备全覆盖,《诸暨市水量在线监测提升改造建设方案》已完成大数据中心审核,已完成招标工作。已完成宁凯超许可处罚资料移交执法局。锦事达超许可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水电站超许可问题,已对电站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4.具体问题:2019-2021年诸暨市34家取水户少缴203.97万立方米水资源费,金额合计40.79万元。

牵头单位:水利局

整改时限:2022年9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通过销号审核。整改措施:对接省水利厅,出具省水资源管理平台当前不能作为水资源费收取依据的书面说明。完成少缴清单的梳理核实,如省水利厅无法出具书面说明,则按清单完成退费工作。目前,已完成取水管理多平台数据整合,更新取水计量监测设备58只;对2021年12月以前的取水量,按实际取水量数据对省水资源监控信息平台数据进行修正,已完成100%;编制完成《诸暨市全面推进取水用监测计量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并组织实施完毕2022年任务。

诸暨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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