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政策法规 > 警示专栏
串通投标案例2则
发布日期:2023-01-06 17:02 浏览次数:

一、廖某、朱某串通投标案

2020年9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廖某、朱某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及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串通投标罪。

2015年12月初,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信丰县城南片区雨水排水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的招标信息后,廖某、朱某通过联系、组织、挂靠赣州全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赣州华闵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赣州风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龙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符合投标要求的公司对该项目串通投标。廖某、朱某分别和各参与投标公司工作人员商定:支付给公司2000元借用资质费用,由各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投标,但需按照被告人提供的报价制作标书;该项目29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公司垫资,廖某、朱某按照月息2分支付利息。商定之后由廖某、朱某统一制定投标报价,再将投标报价分别告知各投标公司。该工程于2015年12月31日在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廖某联系的赣州全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1355.63万元的价格中标,之后廖某、朱某将该项目标的卖给信丰县的张某、施某等人进行施工,从中非法获利98.7万元。

此外,廖某、朱某在2016年10月信丰县老体育场改扩建工程地下室主席台和配套设施工程项目、2017年6月于都县思源大道工程等项目中也存在类似串通投标行为。

二、张某党串通投标案

2020年12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张某党与其他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利益,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串通投标罪。

2010年3月,张某党与张某国(另案处理〉借用曲靖市弘盛建筑有限公司、曲靖市民丰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马龙县盛程源建筑有限公司、马龙县金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马龙县通达建筑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的资质并制作标书参与牛栏江-滇池补水工程沾益县移民安置区道路建设工程投标,使曲靖市弘盛建筑有限公司以1588.8万元中标并由张某国、张某党施工建设,工程款支付给张某国。

此外,张某党与张某国在沾益县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曲靖市沾益区2018年“全面改薄”建设项目等多个项目中也存在类似串通投标行为。

 


信息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