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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施工)补充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6 15:03 浏览次数: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诸暨市人民法院2023-2024年度50万以下零星工程已于2023年10月26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1、招标公告第11项中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等级要求:须是已录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本企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现调整为“须是本企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2、前附表(一)11项中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要求:“须是已录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本企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现调整为“须是本企业建筑工程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中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本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诸暨市人民法院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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