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2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
根据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诸暨市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耕地3.26万公顷(48.79万亩)。其中,水田2.69万公顷(40.29万亩),占82.57%;旱地0.57万公顷(8.5万亩),占17.43%。
(二)园地1.38万公顷(20.69万亩)。其中,果园0.45万公顷(6.77万亩),占32.73%;茶园0.27万公顷(4.03万亩),占19.48%;其他园地0.66万公顷(9.89万亩),占47.79%。
(三)林地13.15万公顷(197.2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9.02万公顷(135.25万亩),占68.57%;竹林地2.99万公顷(44.91万亩),占22.77%;灌木林地0.82万公顷(12.29万亩),占6.23%;其他林地0.32万公顷(4.79万亩),占2.43%。
(四)草地0.1万公顷(1.5万亩)。
(五)湿地0.02万公顷(0.3万亩)。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4万公顷(42.52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69万公顷(10.33万亩),占24.3%;建制镇用地0.68万公顷(10.18万亩),占23.95%;村庄用地1.39万公顷(20.82万亩),占48.96%;采矿用地0.04万公顷(0.62万亩),占1.46%;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4万公顷(0.57万亩),占1.34%。
(七)交通运输用地0.57万公顷(8.6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3万公顷(0.47万亩),占5.4%;公路用地0.32万公顷(4.86万亩),占56.1%;农村道路0.22万公顷(3.31万亩),占38.27%;港口码头用地0.0013万公顷(0.02万亩),占0.2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56万公顷(23.65万亩)。其中,河流水面0.3万公顷(4.56万亩),占19.27%;水库水面0.21万公顷(3.20万亩),占13.54%;坑塘水面0.88万公顷(13.26万亩),占56.06%;沟渠0.04万公顷(0.67万亩),占2.85%;水工建筑用地0.13万公顷(1.96万亩),占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