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2023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大赛政策奖励情况公示
2023-11-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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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 计划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 (绍政办发〔2023〕5号 )规定,对获得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以 及优秀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1万元。我市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绍兴市2023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现对拟享受政策奖励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119
附件:拟享受绍兴市2023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政策奖励情况汇总表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拟享受绍兴市2023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政策奖励情况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获奖等级 | 拟奖励金额 (万元) |
1 | 浙江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二等奖 | 10 |
2 | 浙江康洁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三等奖 | 5 |
3 | 浙江昕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优胜奖 | 1 |
4 | 浙江圣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优胜奖 | 1 |
合计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