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 专项激励首笔资金的公示
2023-11-14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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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激励试点园区名单的通知》(浙经信企服〔2023〕70号),我市“杭州港”获得专项激励资金400万元。根据《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指南(试行)》(浙经信企服〔2023〕95号)精神和《诸暨市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拨付方案》(诸经信〔2023〕13号),现将首笔拟拨付激励资金120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119
附件: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首批资金拨付情况
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省财政专项激励首批资金拨付情况
序号 | 园区名称 | 园区管理机构 | 首笔拟拨付金额 (万元) |
1 | 诸暨“杭州港” | 诸暨瑞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