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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柯诸高速至S211省道公路连接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发布日期:2023-11-21 16:33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诸全咨招-2023-2)

 

1.招标人: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柯诸高速至S211省道公路连接线)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建设地点:诸暨市。

5.建设规模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柯诸高速至S211省道公路连接线)项目总投资约33亿元,总长度约8km,起点为北二环线育英路口(柯诸高速与二环北路互通项目终点),终点为环城南路艮塔路口(环城南路快速路项目终点)。该项目包含Ⅰ标段、Ⅱ标段、Ⅲ标段3个施工标段,其中Ⅰ标段北起育英路交叉口东,南至永乐路交叉口北,起始桩K0+143~K3+120,长约2.98km,采用“快速化主线+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工程概算 85069.81万元,建安工程造价66600.36万元;Ⅱ标段北起永乐路交叉口,南至东三路交叉口,起始桩K3+120~K5+554.749,长约2.4km,采用“快速化主线+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工程概算124878.95万元,建安工程造价用 94862.94万元III标包含主线道路、地面道路(二环路和环城南路两条道路)和匝道道路,主线起点桩号5+554.749,向南至环城南路后,向西终于东兴西侧,终点桩号8+297.118,道路全长2742m,采用“快速化主线+地面辅道”的建设形式,地面道路东二环路地面道路北起东三北侧,起点桩号DE5+547.914,南至朝五相路,终点桩号DE7+080,长约1532m。环城南路地面道路东起新晖路东侧,起点桩号HND0+000,西至东兴路西侧,终点桩号8+297.118,全长约1960m。工程概算 100359.19万元,建安工程造价74487.86万元。

计划施工总工期暂定79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及内容:

1)项目建设管理服务: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柯诸高速至S211省道公路连接线)全范围(包括Ⅰ标段(育英路东侧-永乐路北侧)、Ⅱ标段(永乐路北侧-东三路北侧)、Ⅲ标段(东三路北侧-艮塔路东侧)建设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报批报建报验、合同管理、技术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投资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风险管理和移交管理等。对本项目相关专业的工程咨询管理,包括提交专项复核意见、组织召开专业系统会议和评审会。负责各专业衔接工作配合协助业主做好政策处理的相关工作,根据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协助业主代办并完成第三方检测及其他服务,档案信息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质量保修期内的跟踪服务以及与项目建设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2)工程监理: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柯诸高速至S211省道公路连接线)-Ⅰ标段(育英路东侧-永乐路北侧)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Ⅰ标段(育英路东侧-永乐路北侧)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备案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服务工作),对项目的投资控制、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进度、安全监督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有效管理及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工作。并对Ⅱ标段Ⅲ标段监理进行协调和统筹管理。

3)造价咨询:二环路智慧快速化改造工程(柯诸高速至S211省道公路连接线)全范围(包括Ⅰ标段(育英路东侧-永乐路北侧)、Ⅱ标段(永乐路北侧-东三路北侧)、Ⅲ标段(东三路北侧-艮塔路东侧)造价咨询,包括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建设过程中的制定造价控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实施方案,合同价格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和期中结算及其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出具结算审核的初步意见,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工作。

7.质量要求:合格。

8.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结算审计结束,并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9.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咨询企业(备案专业含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省外企业的,须已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分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时的查询结果为准;

8)自2018年1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在公示期间由招标人查询);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拟派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并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2018年11日以来以施工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单个项目道路里程长度不少于1.8km的新(改、扩)建城市快速路或城市主干路或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且该业绩中均须包含长度不少于1km的高架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合同服务范围内容须同时包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或工程监理项目业绩述业绩的长度指主线长度,不包含匝道长度

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交(竣)工验验收资料【交(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述在证明材料的复制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如上述材料均未体现项目性质、业绩规模、主要工程内容的,还需提供立项批复文件业主出具的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的证明材料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备注:①拟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建项目”的起止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②一级建造师相关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一级建造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③一级注册建筑师相关证书须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规定;一级建筑师证书必须采用有效的电子证书,一级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1. 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且无在工程

    备注:根据浙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项目总监的信息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不予认定其资格中标公示期间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如查出有在工程,取消中标资格。

  2.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2018 年 7 月 20 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证书

    4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总监、造价咨询负责人均需独立担任,不得兼任。

    5拟派的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07月、202308月、202309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以到账为准(除分公司外,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07月、202308月、202309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14.招标文件的获取: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15.项目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12 14 9:30时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9款)

    16.开标时间:2023年 12  14 9:30

    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暨东路584楼)

  17.本项目鼓励投标文件(需密封)采用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14 930时止。邮寄件以全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其他寄件方式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 1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联系人:熊工,工作电话15068155352

  18.联系人:宣  工  0575-87590380  (招标人)

 熊    15068155352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城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1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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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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