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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积极开展水域动态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23-11-22 16:5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令 375 号),更好地建立我省水域动态调整工作机制,有效保障我省水域基础数据的时效性与准确性,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诸暨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全市范围内的水域调整调查工作。据了解,本次水域动态调整工作以全省水域调查成果(标准时点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本底,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期间依法依规实施的水域空间调整数据和属性进行更新。并保证每月动态更新、调整本底数据,确定当年度水面率

本次水域动态调整工作涉及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区域水域、划界复核等多个方面的占补水域。诸暨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充实技术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要求,切实担负起水域调整调查成果真实性主体责任。并以此次动态调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河湖岸线管控制度和河湖岸线保护红线,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河湖水域,坚决清理整治非法侵占的填占水域,对造成重大损害的,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同时,加大河湖水域的开发利用和生态修复力度,充分发挥河湖水域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建设美丽诸暨、幸福诸暨贡献力量。


信息来源:运行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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