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解读】【文字解读】诸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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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局以加快建设省体育现代化县(市)为目标,深化体教融合,加快新型少体校建设,不断完善运动项目布局,扩大训练规模,打造新型体育育人模式,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
为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发展,强化保障,不断满足青少年体育锻炼需求,提升体质健康水平,同时,畅通完善青少年竞技体育人才的选拔、培养和输送渠道,形成体育工作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模式,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浙江省体育局、教育厅《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体训〔2021〕286号),《绍兴市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绍市教〔2022〕66号)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诸暨实际,特制定该实施意见。
二、征求意见情况
教体局于2023年3月起即开展调研、起草工作,于3月下旬至7月20日期间,广泛开展调研和实地走访,认真听取市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建议,形成初稿。于2023年9月26日至9月28日牵头书面征求了市委办、编办、市府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卫健局、开发委11个单位的意见建议,均反馈无意见。并于2023年9月9日-10月9日,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条:“应注重基础设施薄弱学校(如城西小学)的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予以采纳,并反馈如下:关于学校基础场地建设,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并积极改善。局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学校建筑物、场地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对于城西小学我们后期会进一步关注。同时,我们也希望通过本次意见实施,进一步健全体教融合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体育经费投入力度,完善各学校体育配套设施,确保青少年体育活动能更好地开展。
三、适用对象
诸暨市范围内各中小学。
四、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竞技体育现状和学校体育工作实际,我局从“人才建设,项目布局、条件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提出了七条具体实施意见。
(一)强化校园体育育人功能。开齐开足体育课,推进“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广泛开展各类体育赛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充分发挥校园体育的育人、健体目标。
(二)夯实体育人才培养基础。推动市少体校实体化运作和新型发展,构建县级竞训点布局网络。进一步完善体育特长生招生机制、评价机制和升学体系。
(三)推动社会优质资源导入。鼓励和支持学校和社会力量合作创建公益性体育俱乐部,加强体育产业政策扶持,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竞技项目合办。
(四)健全体育督导评价体系。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以及参赛成绩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评议考核。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加强专业体育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形成由高水平专业教练、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运动员苗子组成的体育后备人才梯队,完善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制度。
(六)落实青少年体育发展经费保障。加大学校体育俱乐部、购买校外体育服务及青少年体育活动训练竞赛经费投入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融入发展,配套建立相应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年度经费预算制度。
(七)完善体育配套设施供给。鼓励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鼓励和促进民营体育场馆向青少年优惠开放。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第一解读人:陈初明(诸暨市教体局局长)
具体解读人:周 青(诸暨市教体局体育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0575-89078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