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计整改报告

2023-11-06 10: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于2022年10月8日至12月30日实施了对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书记、局长钱光辉任期的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审计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审计报告(诸委审办责报〔2023〕10号)和审计意见(诸委审办意〔2022〕1号)指出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切实解决审计反馈的突出问题。截至2023年8月4日,1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临时用地”管理不到位、农田连片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需分阶段整改,将另行提交整改方案。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五年规划完成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十三五”规划约束性指标未按期完成。2023年3月28日,《浙江省诸暨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诸政发〔2023〕8号)印发实施;2022年11月底已完成8个乡镇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工作中5个乡镇的评估任务,剩余3个乡镇预计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未按要求完成资源资产账户编制工作”的问题。一是加强各级对接,进一步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工作,待我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启动后,及时做好相关自然资源资产账户编制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我市土地、矿产和林木资源相关数据调查等工作,完成2022年度诸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23年4月报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二)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关于“‘标准地’交易监管缺位”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会同市经信局、市投促中心等相关部门做好“标准地”出让项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形成工作方案并推进实施;制定出台《诸暨市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意见(暂行)》(诸治理办〔2022〕2号)、《诸暨市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参照“标准地”机制管理办法(试行)》(诸治理办〔2022〕6号)、《诸暨市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参照“标准地”机制管理办法(试行)补充意见》(诸治理办〔2023〕1号)等政策文件,不断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二是刚性执行“标准地”履约制。

2.关于“临时机构运行不规范”的问题。市国土长效办已整合到市控违拆违办,现“长效办”印章已停用回收。对以长效办名义制发的119份交办单进行梳理分析,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权力事项划转工作。

3.关于“林业执法查处不彻底”的问题。加强执法人员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做到不留死角全覆盖,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三)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

1.关于“决策制度不完善”的问题。2022年10月,印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集体会审相关标准等的通知》(诸自然资规〔2022〕81号),明确了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及集体会审标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内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时间等相关内容。

2.针对重大经济决策管理方面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程序,对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经费预决算编制及调整及时提交局党委会集体决策,并进一步在中层会议上强调“三重一大”议事程序。

3.关于“停车场修缮事宜决策不规范”的问题。以开展内部管理制度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合规性审查,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同时督促指导下属事业单位规范资金使用。

(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和经济风险防控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加强省级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合理分解,2022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得分排位已上升;健全耕地以奖代补资金工作机制,向乡镇发函加快拨付进度;对地质灾害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全面核查,下发工作提示函,加强后续监管。

2.关于下属单位监管方面的问题。完成下属事业单位调节金发放,印发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固定资产内部管理制度。

3.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建立预算执行分析机制,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对偏离预期的原因进行分析,及时调整,提高资金效率。

(五)列入审计整改清单其他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中介机构绩效评价报告质量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将评价报告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列入我局绩效评价服务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并向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反馈相关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对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的质量严把审核关,提高报告的针对性、科学性、严密性。

2.关于“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的问题。在2022年财务报告中将2个下属自收自支单位勘测设计研究院和规划设计院纳入合并范围,发函督促两家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财务管理工作。

3.关于“部分资产未入账”的问题。执法仪已于2023年6月30日入账,并规范管理,建立领取登记台账。

4.关于“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效果不佳”的问题。4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因未获省级批复或无法实施,均已撤销。在以后新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中,做好前期调研论证工作,确保不出现此类问题。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