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01/2023-1535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文号: | 诸政发〔2023〕17号 |
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诸暨市飞虎森林消防队等单位记集体三等功和孙正杰等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
12-
13
11:
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大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在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见义勇为、困难救助等各方面涌现出一大批无私奉献、不畏险阻、冲在前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树立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绍兴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绍兴市市级见义勇为人员记功奖励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给予诸暨市飞虎森林消防队、诸暨市贵兴救援队等2个单位记集体三等功,江山市坛石镇事业干部(暨阳街道孙家村人)孙正杰、大唐街道草塔社区群众赵德照、诸暨市贵兴救援队队长袁炯明、诸暨市贵兴救援队办公室主任俞周华、诸暨市贵兴救援队队员何占卤等5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凝心聚力、奋勇拼搏,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诸暨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诸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诸政发〔2023〕17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诸暨市飞虎森林消防队等单位记集体三等功和孙正杰等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