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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4 17:26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浙江明业2023-11-07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折扣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统一折扣:56(%)诸暨三彩广告有限公司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1-2
2投标统一折扣:55(%)浙江一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浣东街道东旺路218号永业大厦10楼001002
3投标统一折扣:55(%)诸暨市华宇广告有限公司暨阳街道暨阳北路21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创意广告类设计制作服务创意广告类设计制作服务创意广告类设计制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每批次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时限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满止每批次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时限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2户外广告类制作服务户外广告类制作服务户外广告类制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每批次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时限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满止每批次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时限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3办公广告类制作服务办公广告类制作服务办公广告类制作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每批次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时限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或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满止每批次按采购方通知要求时限内供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夏舒芳,何燕萍,何利丽,冯海银,蔡溧聪(采购人代表)

、开标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诸暨三彩广告有限公司54.559.050.057.056.055.34.2959.59
1浙江一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58.055.546.047.066.054.54.3658.86
1诸暨市华宇广告有限公司48.553.548.050.064.052.84.056.8
1浙江凌风广告股份有限公司43.543.540.031.047.041.05.3346.33
1浙江佳龙广告传播有限公司17.018.012.014.016.015.430.045.4
1诸暨市唐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40.538.530.028.041.035.64.2139.81
1浙江大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2.533.028.030.029.030.56.036.5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2浙江一百广告传媒股份有限公司58.055.046.047.066.054.44.3658.76
2诸暨市华宇广告有限公司48.553.548.050.062.052.44.056.4
2浙江凌风广告股份有限公司43.543.540.031.047.041.05.3346.33
2浙江佳龙广告传播有限公司17.018.012.014.014.015.030.045.0
2诸暨市唐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40.538.530.028.041.035.64.2139.81
2浙江大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2.533.028.030.029.030.56.8637.36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3诸暨市华宇广告有限公司48.553.548.050.062.052.44.3656.76
3浙江凌风广告股份有限公司43.543.540.031.047.041.05.3346.33
3浙江佳龙广告传播有限公司17.018.012.014.014.015.030.045.0
3诸暨市唐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40.538.530.028.041.035.64.2139.81
3浙江大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32.533.028.030.029.030.58.038.5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标项2 标项3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2011】534号文件和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执行,收费基数为合同总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暨阳街道办事处

地 址:诸暨市红旗路2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邱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078206

质疑联系人:蔡溧聪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013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诸暨市东三路484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亚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57582587

质疑联系人:石露菲

质疑联系方式:1886783632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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