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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21年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资金补助的公示

2023-12-27 15: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 省美丽宜居办关于公布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传统村落风貌保护提升、村庄设计与农房设计落地试点2023年度验收结果(第二批)的通知》(浙建村发〔2023〕144号),我市暨南街道周村村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验收,成功创成美丽宜居示范村,并获得美丽宜居示范村省补资金126.1万元。暨南街道办事处拟向我局申请专项补助资金126.1万元。现予以市级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12月27日-2023年12月2日)。

特此公告。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