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第一轮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5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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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做好年初复工复产“第一课”,紧盯重点领域、重点时间,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力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第一轮专项执法行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范围
全市机械加工、制造企业。
二、检查重点
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清单(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工贸25项重点执法事项、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取企业形成名单,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提前公告,实际执法企业在该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应急管理局和镇街执法人员同步开展,名单详见附件2。检查时间:即日起至3月底。
四、工作要求
(一)各镇乡(街道)要将专项执法要求迅速传到辖区企业,指导企业开展好隐患自查自改,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委托执法工作,督促企业消除风险隐患。
(二)及时总结执法办案经验,加强典型违法行为曝光警示,提升执法效能。
附件:1.机械加工、制造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清单
2.检查企业名单
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
全文下载:3——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第一轮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pdf
附件1、2.pdf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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