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16 14: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党政综合办公室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枫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枫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研究决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指导基层自治、维护安全稳定、动员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团结并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推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发展工作,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抓好人民武装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

4.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促进项目发展、服务辖区内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人才服务、创业创新服务等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5.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6.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7.负责抓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加强综合信息指挥室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综合信息指挥室运行,做好网格事件流转、交办、处置,开展分析研判。负责市级职能部门在辖区内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8.负责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村镇管理、人口管理、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负责管理辖区内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承担辖区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环境卫生整治,美化城乡环境。

11.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2.加强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13.负责制定完善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镇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政府公信力。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枫桥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枫桥镇本级预算。

二、2023年枫桥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枫桥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8819.00万元。

(二)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8819.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01.00万元,下降27.1%,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

其中:上年结转828.00万元,占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8.00万元,占26.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993.00万元,占6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7991.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89.00万元,下降30.2%,主要是工程建设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5.00万元、国防支出148.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26.00万元、教育支出48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4.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56.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9.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418.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5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4.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00.00万元,占22.2%;日常公用支出865.00万元,占4.8%;项目支出13126.00万元,占73.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828.00万元。

(四)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98.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998.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农林水支出878.00万元。

(五)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9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511.00万元,增长43.3%,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0.00万元,占8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00万元,占1.1%;卫生健康(类)支出16.00万元,占0.3%;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万元,占0.2%;农林水(类)支出878.00万元,占17.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0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办经费、两会经费、全科网格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54.0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抚恤优待对象抚恤金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16.0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服务站人员补助。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848.00万元,主要用于村邮员工资、村干部补助等。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会电排费转移支付。

(六)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00.0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70.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七)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枫桥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枫桥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是未安排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枫桥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0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枫桥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7辆,其中,副处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3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枫桥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8.00万元,一级项目3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部门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及机关事务管理(项):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国防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等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指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检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与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指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3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款)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2023年枫桥镇部门预算公开说明(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