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2-23 14: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2022年,诸暨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政法系统八个多跨”专项行动为推手,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一是建强干部队伍。持续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组织收看二十大开幕会直播,开展全员学习心得撰写,集中学习6场,党课1场,宣讲1场,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交流2场。开展“法治先锋 司法惠民”党建品牌和“法润暨阳”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鼓励干部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每年均有干部通过“法考”,目前持证22人,仅次于公检法部门,干部队伍的专业素养较以往有了明显提升。二是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定期召开例会,修订完善农村法顾、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等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开展八个跨部门跨领域制度专项行动,联合成立“规范与律师交往行为”工作专班,全市律师均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今年以来未发生律师行业有效投诉案件。三是培优人民调解队伍。制定《诸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管理办法》,举办2期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并选聘31名退休专职人民调解员进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

(二)发挥示范引领,树立法治政府新标杆

一是创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市)。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名单,诸暨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浙江唯一入选的县(市、区),是省内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县级市。二是做实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聚焦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突出败诉风险精准化解,落实案件即时报备、重点案件分析研判会商等制度,编印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及指引,每月印发诉情通报,及时开展责任追究。2022年,一审行政诉讼败诉率3.02%,同比下降6.6个百分点;调撤率62.31%,居绍兴各区、县(市)第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复议、诉讼收案从0.81提高到1.87,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05件,其中直接纠错15件,纠错率为4.9%,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终止159件,复议前调撤案件41件,调撤率为65.6%。三是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设立全省首个“驻司法局检察官办公室”,已开展“大综合一体化”专项督查3次。今年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9次,评查案卷2853卷,占绍兴全市总评查数71.2%。对20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清理216件,印发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通报2期。

(三)夯实维稳基础,平安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持续推进。自2019年枫桥、浣东司法所创成绍兴市级“枫桥式”司法所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建设,目前我市23个司法所中,已创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3家,绍兴市级7家,今年浣东司法所创成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二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常新常进。在巩固好“老杨”“江大姐”等调解品牌的基础上,创建成功2家省级金牌调解室,圆满完成人民调解协会换届工作。2022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成功矛盾纠纷21421件,占绍兴全市调解总量的50.2%,协议金额6.96亿元,调解满意率99%。三是特殊人群管控扎实有力。部署开展除险保安工作,开展集中教育4场次169人次,查处违规行为23人次。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排摸,排查出社区矫正重点对象9名,严格落实管控工作。目前在册矫正对象898人,未发生脱漏管现象。

(四)强化服务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新气象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稳扎稳打。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专项行动,出台工作要点,组建普法志愿团队,现已开展活动576余场。今年申报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家,省级20个,绍兴市级145个。“诸暨市新时代‘枫桥经验’青少年学法用法”平台,获评浙江省数字法治好应用。二是公共法律服务暖企惠民。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实现504个村社法律顾问全覆盖,35800余家市场主体享受组团式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智能终端实现全市23个镇街全覆盖,在枫桥镇实现全省首个村级全覆盖。三是法律援助质效持续提升。在“12348”热线实体平台值班团队基础上,招募41名律师入驻“律动浙里”平台,已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746件。2022年,共接待法律咨询716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50件,咨询及办案数均为绍兴第一。

二、存在问题

(一)部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行政执法监督发现,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办案中存在事实和程序不严谨问题,部分案件缺少没收物品发票或罚款缴纳票据证明;部分案件未按要求向违法行为人出具责令限制改正通知书;部分案件缺少对自由裁量幅度的说明或相关佐证资料;文书制作不规范问题依旧普遍,装订未采用软卷皮,结案后未及时归档,执法文书存在笔误、涂改痕迹,在行政执法的程序、细节等方面不够重视。

(二)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自2020年推行镇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以来,审查数量从2020年四季度的69件增加到2022年三季度的530件,案件数量的增加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例如审查流程不规范,承办机构不按规定履行提请程序的情况比较普遍,办理流程单往往通过事后集中补填方式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过于依赖法律顾问,党政办的初审、复核等功能未得以发挥;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联合会审机制、外部协同机制等尚未得到落实。

(三)房屋征迁引起的行政诉讼数量居高不下。1-10月份,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64件,其中涉及国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的35件,占21.3%;6件败诉案件中,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和违建拆除的5件,占83.3%。其败诉原因主要在征收或拆除行为程序不到位;补偿安置协议不合法;行政行为事实不清。剖析原因在于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把控不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基础不够扎实,程序意识不强导致。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四个立足”为主线,不断为司法行政工作赋能,为迎接“枫桥经验”60周年、推动诸暨在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力争上游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立足法治建设新要求,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新提升。巩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总结经验做法,为“诸暨之治”夯实法治根基。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提升基层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水平,2023年创成4个以上“枫桥式”法治乡镇。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双下降、双提升”攻坚行动,确保全年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控制在3%以下,调撤率高于4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确保行政复议案件收案量高于一审行政诉讼收案量。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探索建立线上合法性审查平台及机制。凡是录入“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信息管理平台”,且需向政法委报备的决策事项,均需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纳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强化执法监督,继续落实“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举措,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工作,督促执法部门完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一户式”归档制度。

(二)立足社会安全稳定新挑战,推动特殊人群管控再加强。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将根据“三区十八室”基本功能室要求,对现有局机关办公场所进行外立面改造、内部功能房屋建设,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等,力争成为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示范点。做实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和刑释人员教育帮扶工作,防止发生脱漏管情况,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低于千分之二。

(三)立足矛盾纠纷调解新格局,推动品牌建设进度再加速。开展人民调解质效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智能化等制度建设。优化换届后人民调解协会的职能作用,有效承接人民调解购买服务功能,强化对专职调解员的考核和职称评定力度,人民调解规范化率达100%,市镇两级专职调解员配备率100%,信息化录入率99%以上,当事人调解满意率96%以上,新培育品牌调解室5家以上,全力打造人民调解工作诸暨样板。加大省市两级“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力度,明年争取创成3家以上。

(四)立足群众日益增长新需求,推动法律服务体系再升级。深入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融合提升,推动“暨阳法顾”应用的迭代升级,不断提高网络平台的作用发挥。探索公证在服务民生、服务中心等重点领域的实践模式,提高公证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参与。修订《诸暨市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实现应援尽援率和全市通办率的持续增长,完善和规范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度。探索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拓展法律服务功能,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大律师行业扶持力度,力争2023年底将律师万人比自3.8提升至4.1以上。组织律所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积极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咨询解答、讲座培训、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巩固法治乡村建设成果,2023年计划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家,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0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