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二O二三年第三期)
为积极打造“放心消费在诸暨”的良好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强化社会化消费维权共治网络建设,根据《浙江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对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春节至元宵(统计区间为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5日)处理的消费投诉情况进行公示。
一、概况
2023年春节至元宵,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办理消费投诉举报307件,其中投诉229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75%;举报7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25%;商品类投诉151件,占比66%,服务类投诉78件,占比34%,投诉调解成功178件,成功率7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5万元。
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举报总量大幅增长,同比增长59%,投诉量同比增长43%;举报量同比增长136%;其中商品类投诉同比上升61%,服务类投诉同比上升18%。
二、投诉数据统计
受理投诉的基本情况见表一至表四:
表一、消费投诉处理情况
受理投诉数量(件)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229 | 7.25 |
表二、消费投诉大类
投诉类别 | 数量(件) | 占总投诉的% |
商品类 | 151 | 66% |
服务类 | 78 | 34% |
表三、商品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 数量(件) |
交通工具 | 9 |
通讯产品 | 5 |
家用电器 | 1 |
食品 | 30 |
保健品 | 0 |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 | 1 |
服装鞋帽、日用百货 | 59 |
装修建材 | 3 |
其他 | 43 |
表四、服务类消费投诉
投诉类别 | 数量(件) |
餐饮、住宿服务 | 34 |
美容、美发服务 | 2 |
衣物洗涤、染色服务 | 2 |
修理服务 | 5 |
设计、装修服务 | 0 |
租赁、旅游服务 | 0 |
文化娱乐服务 | 26 |
其他 | 9 |
三、投诉数据分析
商品类投诉中投诉较多的分别是服装鞋帽、日用百货5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9%,投诉内容主要涉及产品的价格、尺码偏差、褪色、起球以及冒用他人商标、实际使用成分与商品标签标注不一致等问题;食品类30件,占商品投诉量的20%,主要是食品包装标识不规范、超保、变质以及食品卫生问题;交通工具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6%,主要涉及车辆质量、定金退还、维修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服务类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餐饮、住宿服务34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44%,主要反映餐饮的价格、环境卫生、服务态度等问题,酒店住宿环境与宣传不符的问题。文化娱乐26件,占服务类投诉量的33%,由于春节假期参与观影与KTV等场所的消费者比例上升,故该时间段内文化娱乐类投诉量有一定的攀升,主要反映春节期间影院票价提升幅度过大,以及KTV等场所的价格、服务及谢绝自带酒水等问题。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