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呼吸科和皮肤科特需专家门诊服务的价格公示
2023-03-2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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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部分患者的特殊医疗服务需求,方便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省市名医专家的优质医疗服务,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并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参照绍兴市市级医院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拟开设“特需呼吸科和皮肤科专家门诊(特邀专家)”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费用需患者自行承担。
现将特需门诊医疗服务价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医生姓名 | 职称 | 特需专家门诊 诊查费(元/人次) |
呼吸科名医工作室 | 陈水芳 | 主任医师 | 100 |
呼吸科名医工作室 | 周华 | 主任医师 | 100 |
皮肤科 | 孙春秋 | 副主任医师 | 50 |
皮肤科 | 陈圣丽 | 副主任医师 | 50 |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