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呼吸科和皮肤科特需专家门诊服务的价格公示

2023-03-28 15: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为提供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满足部分患者的特殊医疗服务需求,方便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省市名医专家的优质医疗服务,根据浙价费【2000】10号《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并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参照绍兴市市级医院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拟开设“特需呼吸科和皮肤科专家门诊(特邀专家)”医疗服务项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畴,费用需患者自行承担。

现将特需门诊医疗服务价格按规范程序进行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医生姓名

职称

特需专家门诊  诊查费(元/人次)

呼吸科名医工作室

陈水芳

主任医师

100

呼吸科名医工作室

周华

主任医师

100

皮肤科

孙春秋

副主任医师

50

皮肤科

陈圣丽

副主任医师

50

以上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03月28日至2023年04月03日,公示期满予以收费。


诸暨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3年0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