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诸暨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了新成效。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正确方向,党的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核心学习内容,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关于市场监管法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作为必学内容。强化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执法、执法监督、普法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推动市场监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
二是强化党组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发挥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统一谋划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所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局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短板弱项,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过程管控,以数字化法治改革、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重点,全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筑牢稳定防线,依法行政有的放矢
一是执法建设规范高效。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全面推进规范化执法建设。全面应用“实时指挥”“实时会商”系统,完成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存储系统及执法记录仪等配备,成功实现“省-市-县(市)-所”四级贯通,同时,对标公安执法办案区迭代升级标准化询问室3间,完成办案区制度规范建设,联合绍兴通过“实时指挥”开展专项行动4次。全面启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出台《2022年度执法办案“亮剑指数”考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执法能力、提升办案质量,其中一个案卷质量获全省第一,并被评为“省优秀案卷”。
二是专项整治重拳出击。深入开展护苗养老、知识产权保护、广告整治、防疫物资、网络直播营销、食药领域“除险保安”、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特种设备排险除患等专项行动,切实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2022年共实施行政处罚1204宗,罚没收入15050948.8元,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3宗,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未发生败诉(被纠错)情况。涉老专项整治、成品油专项整治、“治漠”专项整治等获各级领导肯定。
三是综合执法亮点纷呈。作为优秀代表在全省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会议、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全省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全省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行政执法队获评绍兴市共产党员先锋岗,1名干部入选全省综合执法人才库。全年共计14个案例入选省级典型案例,其中,朱某非法经营无合法来源肉毒素案涉及全国20余个省市,被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管局三部门列为联合督办案件。在绍兴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巡回演讲中,一名干部获第一名,两名获优秀奖,两名干部代表绍兴地区参加全省药品领域优秀案例演讲活动。
(三)聚力发展主线,服管融合提质增效
一是以“保市场主体”为主线,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重塑准入准营机制,迭代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完善多渠道市场退出机制,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制度,10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办理歇业登记260家。持续开展市场主体培育攻坚和小微企业成长发展工程,2022年底全市共有市场主体198672家,同比增长5.6%,新增各类市场主体29606家,新增“个转企”593家、小微企业5607家、小微企业县级培育库企业5302家。开展助企纾困行动,牵头建立诸暨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稳进提质一揽子政策,累计减免农产品检测服务费、市场环境样本核酸检测服务费等657万元,联合银行开展增信活动,为10499家市场主体获得融资355.5亿元。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职工、个体户经营者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完成2684人次培训。推动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发放科技创新券380万元,开放科研设施和仪器260台次,完成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213家。
二是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提升治理效能。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市应用信用规则率超过94%,到期任务完成率、掌上执法应用率、检查公示率均达到100%,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比例达到22.2%以上。成功上线全国首个县域直播电商治理系统—“浙里直播共富”,归集抖音、淘宝等6个主要直播平台超六千个活跃直播间信息,直播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从改革前的46%降低至5%以下。应用数字政府系统特色创新应用全省第一名;成功列入全省“一地创新、全省共享”“一本账S0”;获评2022年全省三季度营商环境十佳创新案例和省数字政府系统优秀应用案例(第二批);获《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第152期)》、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稳进提质篇)》、绍兴市《数字化改革(晾晒平台)》、中央网信办《网信动态》刊发及国家级、省级党报刊录表扬。
三是以“公平化环境”为保障,规范市场秩序。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修订、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各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层次。组织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500余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自查清理修订5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持续开展转供电专项检查,清退不合理加价费用179万元,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件。推进教育培训市场规范,对7家学校单位不规范收费行为发出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对8个培训机构、4个学校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已退款近152万元,相关做法获新华社报道,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四)落实普法责任,切实提高法治素养
一是把普法融入日常监管执法全过程,提高市场监管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通过口头宣讲、发放宣传手册、张贴海报等方式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等相关的普法宣传。通过现场执法说理、案后回访教育、个案行政指导等多种方式,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过程。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增进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执法的认同感。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示范、预防、教育功能。共入户宣讲70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200余册,张贴主题海报100余张,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8件,发布普法类文章68篇。
二是深入开展“重点节日、重点工作”宣传教育,助推市场监管依法治理。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行业宣传日等重要、特殊时间节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集中开展具有市场监管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共建的法制宣传氛围。积极打造个性化、专题化普法产品,开展“一季一主题”普法活动,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4·26 知识产权日活动” “质量月活动”“医疗器械宣传周活动” 等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有力促进广大企业居民、社会各群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普法工作跟着重点工作走”的理念,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共富有我” 担当,加快现代化先行,以法治宣传教育助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存在问题
2022年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法治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规范化执法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工作机制尚需健全,全过程执法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和创新。
三是干部培训教育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队伍的法治教育仍需强化,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上下将继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省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对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突出政治引领,延续法治建设正确方向。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用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统筹推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继续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二)探索社会共治,打造治理体系亮点模式。紧紧围绕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的时代背景,深化“枫桥经验”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探索多元共治模式,为构建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深化基层星级食安办创建,切实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着力打通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食品方面支持依托特色优势农产品与食品大型生产企业建立具有影响力、自律力的食品行业性社会组织,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深化行业自律。在放心消费方面,坚持以“多元”促进“善治”,全面拓展公众参与监督途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放心消费创建面,以专业市场一站式放心消费平台为着力点深化“放心消费在诸暨”建设,强化示范引领。
(三)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方面促进商事登记更加便捷,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构建商事登记“智能办”模式,推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受理模式,推进“县域通办”“长三角通办”“跨省通办”,落实歇业备案制度,聚焦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改革关键环节,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准入、准营、退出便捷化水平,打造极简审批模式,促进更多市场主体“生得快、长得大、活得好”。另一方面支持企业发展更加有力,深入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牵头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高质量完成“个转企”任务,抓好指数监测工作,推进市场主体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探索完善信用监管、柔性监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信用修复等服务举措,让监管又尺度更有温度,让企业成长生态更优,空间更广。依托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打造纾困发展集成服务体系,打好服务组合拳,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生产、稳经营、稳成长。
(四)维护市场秩序,全面营造清朗发展环境。将执法与经济社会效益相联系,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聚焦重点商品和要素市场中的侵犯知识产权问题,聚焦商业营销中的焦点问题,聚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中的不正当竞争问题,以“平安护亚运”等专项行动等行动为抓手,大力查处侵权假冒、违规收费、价格违法、借重大活动从事违法违规商业广告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执法打击,维护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强化民生服务价格监管,组织开展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水电气等行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全力减轻企业经营负担,护航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五)提高执法质量,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利用系统内部专家授课、新法新规业务培训、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性培训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培训,注重错案分析、典型案例指导,强化对标执法办案,不断增强培训指导效果、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横向对接,进一步明确案件移送程序等有关工作流程,完善案件移送机制。修改完善诸暨市公安局驻我局联络室及公益诉讼、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作实践基地等平台机制,进一步深化联动合作。
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