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近日,这些派出所增设电动车上牌点~!
大家都知道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非国标电动自行车已经在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上路了现在只有以下三种二轮电动车可以合法合规地上牌、上路
电动车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小黄牌):无需驾驶证、建议投保、可带1名12周岁以下儿童,可去车管所、大唐、枫桥、店口中队以及社会上牌点上牌。
电动二轮轻便摩托车(蓝牌):需要D/E/F驾驶证、不得带人。
电动二轮摩托车(黄牌):需要D/E驾驶证、可带1名12周岁以上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两类电动摩托车都无脚踏功能,都属于机动车所以上牌和年检时必须购买机动车强制保险。而且有13年使用年限,从第2、4、8年可申领免检,第六年、第十年需上线检测,十年后每年上线检测1次。
近日诸暨这些派出所增设了上牌点
大家还可以前往车管所、店口交警中队、枫桥交警中队、次坞交警中队、山下湖交警中队、大唐交警中队、牌头交警中队、璜山派出所(浬浦交警中队)以及嘉丰机车店办理。
关于上牌之前的“必经之路”
你需要知道这些
首先,车主需要自查下是否有合格证,上面详细记录了工信部公告目录、车辆的外观、车辆各类参数、生产制造日期、出厂日期、公告停止日期和车辆停止销售日期,以及机动车销售统一(5联单)的发票。
其次,这辆车的公告日期是否过期。工信部对车辆制造厂家所申报的公告目录时常在二、三年内更换,所以已购车的群众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车辆登记。
电动摩托车在购买新车开发票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上牌,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在购买开票后15日内上牌。
上牌所需材料: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车辆,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凭证、证明:(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