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诸暨市西子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年处理矿石尾矿60万吨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4-20 09: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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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西子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年处理矿石尾矿60万吨生产线项目

诸暨市浬浦镇陶姚村

诸暨市西子矿业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万元,实施诸暨市西子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年处理矿石尾矿60万吨生产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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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废气:运输车辆动力起尘:通过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进出场清洗车辆等措施降尘后,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尾矿石卸料粉尘:通过半封闭厂房内卸料、原料洒水湿式作业,卸料过程洒水抑尘等措施降尘后,无组织排放;原料储存粉尘:通过半封闭厂房内堆存、洒水抑尘等措施降尘后,无组织排放;上料粉尘和破碎粉尘: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四周设置垂帘)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筛分粉尘:筛分过程中加适量水进行,因为原料含水率较高,不易起尘,因此产生筛分粉尘很小,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排放量很小,于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1套油烟处理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项目水洗废水、洗车废水、场地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砂滤后回用,不外排。每条生产线配套1个三级沉淀池,共2个,每级沉淀池尺寸为10m×6m×2m。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农村污水终端。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粉尘收尘、污泥和废过滤介质收集后外售资源化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废抹布及手套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置;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420日至20234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报告诸暨市西子矿业物资有限公司年处理矿石尾矿60万吨生产线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