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第二轮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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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夯实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第二轮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范围
机械加工、轻工行业。
二、检查重点
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清单(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安全、工贸25项重点执法事项、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内容。
三、检查方式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由市应急管理局随机抽取企业形成名单,在政务网、微信公众号上予以提前公告,实际执法企业在该名单中随机抽取,名单详见附件2。检查时间:4月中旬至6月。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镇乡(街道)要将专项执法要求迅速传到辖区企业,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
(二)各镇乡(街道)在推进委托执法工作中,要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执法理念,做好执法前的服务工作,提升执法温度和效能。
附件:1.重点执法检查清单
2. 检查企业名单
12——附件1.doc
12——附件2.doc
诸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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