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绍兴富乐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500吨机床配件生产线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4-26 08: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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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1500吨机床配件生产线项目

店口镇新型管业特色园区

绍兴富乐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总投资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形成年产1500吨机床配件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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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废气:切割烟尘G1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G2经移动式净化装置(滤筒除尘)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G3经设备密闭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G4:经喷塑室密闭收集后通过旋风收尘+滤筒处理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固化废气G5:经喷塑流水线烘道密闭收集后通过“换热降温+二级活性炭箱”处理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燃烧废气:密闭收集后,由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W1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送诸暨市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后排放至浦阳江;烷基化处理废水W2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混凝+机械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纳管排入诸暨市店口镇污水处理厂,最终纳入浦阳江。 噪声: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安装减振、隔振设施,做减震基础。 固废:废包装材料S1、金属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S2、废焊丝焊渣S3、金属粉尘收尘(含废钢丸)S4出售给物资公司;喷塑粉尘收尘S5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企业设置危废暂存间,废包装桶S6、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S7、废槽渣S8、废活性炭S9、污泥S10、废机油S11进行收集及临时存放,然后集中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S12投入垃圾桶中,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426日至20235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01 文本(删密版)-绍兴富乐豪精密机械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