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永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生物降解塑料材料及塑料袋、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生产线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浙江永韬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生物降解塑料材料及塑料袋、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生产线建设项目 | 诸暨市牌头镇丰足路32号 | 浙江永韬新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5655.84万元,形成年产900吨生物降解塑料材料及塑料袋、1000万平方米不干胶标签的生产能力。 | 详见环评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 1、大气环境:熔化挤出废气、吹膜、制袋废气、制热熔胶废气及真空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2、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2、地表水环境:本项目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适当处理达标纳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诸暨诸暨滇池水务有限公司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3、声环境:(1)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2)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布置在生产车间的中间;(3)对产生噪声大的设备(如吹膜机、空压机、模切机等)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4)项目生产所需的所有引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5)生产车间采用隔声窗、隔声门,确保隔声围护量在25dB以上;(6)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4、固体废物:(1)废包装材料、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纸张边角料及次品、废原料桶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原料桶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投料粉尘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2)废活性炭、废灯管、破损的废原料桶分别经密封桶或袋收集后一起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暂存和转运。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和危废间的地面防渗防漏与围堰、固废间地面防渗防漏工作。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建筑安全防范措施、原料及产品贮运、生产过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工艺技术设计安全防范措施、电气、电讯安全防范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管道安全防范措施、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建设等。8、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采样孔和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