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浙江铠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海汇智能家居产业链-智能晾衣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04-04 08:5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科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项目

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评文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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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铠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海汇智能家居产业链-智能晾衣机建设项目

诸暨市姚江镇姚公埠村

浙江铠程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15000万元,通过购置冲床、CNC加工中心等设备,形成年产50万套智能晾衣机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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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1、废水: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附近污水管道,最终由诸暨市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浦阳江; 2、废气:注塑废气: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红冲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切割烟尘: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喷塑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降温与处理后,由“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①设备选型时注意选用低噪声设备;②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车间中部,利用吸声材料装饰车间墙面或天花板;③对高噪声设备根据设备的自重及振动特性采用合适的钢筋混凝土台座或隔振垫、减振器等,风机采用隔声罩,出风口加装消声器;④车间采用隔声窗及隔声门,生产时尽量关闭车间门窗;⑤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4、固废:一般固废经统一收集后出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详见环评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44日至20234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80721376  传真:80721376

通讯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暨东路58号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铠程智能晾衣机项目环评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