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蒋熠琼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所,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蒋熠琼同志任政策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策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陈耕飞同志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投诉举报处置中心主任),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正股级)职务;
周寅菊同志任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免去其标准计量评管科科长职务;
王杨健同志任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免去其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吴烨锋同志任标准计量评管科科长,免去其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职务;
魏建林同志任应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投诉举报处置中心主任)职务;
吴登同志任五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其马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陈凯同志任马剑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吴烨英同志任党建室副主任(内部审计科副科长),免去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职务;
潘棋棋同志任政策法规副科长,免去其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杨如梦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霄同志任市场合同监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蔡煜同志任质量监管科副科长,免去其次坞市场监督管理所 副所长职务;
宣洁璐同志任食品安全协调科副科长,免去其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
桑永玉同志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思份同志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谢惊京同志任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石珊珊同志任标准计量评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杨冰蕾同志任暨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浣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周怡焕同志任暨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知识产权科副科长职务;
郭建瑜同志任暨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陶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杨水军同志任陶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暨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傅蔚同志任陶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甜甜同志任浣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慧同志任浣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昱翔同志任大唐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戚鹏峰同志任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三队队长职务;
俞咪咪同志任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宣若阳同志任枫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应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陈基勇同志任枫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俞涛同志任牌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金沙同志任次坞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枫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常昊同志任山下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免去其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王捷垒同志任行政执法队综合科科长,免去其山下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应晓翔同志任行政执法队执法三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正东同志任行政执法队执法四中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琼瑶同志任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阳勇同志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职务;
免去何玲玲同志应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寿杨桂同志党建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何春风同志市场合同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戚飞燕同志质量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毛建江同志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沈刚同志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祝洵同志标准计量评管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王易操同志暨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余昌成同志暨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鹤同志陶朱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张建挺同志浣东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孙刚同志暨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杨向荣同志大唐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孙滋光同志枫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杨欢乐同志五泄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周松华同志行政执法队执法四中队队长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4月20日起算。
中共诸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