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公布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1 14: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同山镇
政策原文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同山镇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根据该通知,同山镇党政办牵头对同山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

三、意见征集情况

办公厅在意见征集期间,无收到意见建议。

四、政策主要内容

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题名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1

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山镇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2022〕9号

DZJD99T-2022-0001

五、施行时间

2023年7月20日

六、解读情况

解读机关:同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薇、柯良槟

联系电话:0575-875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