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公布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1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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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同山镇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同山镇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根据该通知,同山镇党政办牵头对同山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需要修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
三、意见征集情况
办公厅在意见征集期间,无收到意见建议。
四、政策主要内容
诸暨市同山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题名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
1 | 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山镇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同政〔2022〕9号 | DZJD99T-2022-0001 |
五、施行时间
2023年7月20日
六、解读情况
解读机关:同山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张薇、柯良槟
联系电话:0575-8756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