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6002033/2023-14889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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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办 | 成文日期: | 2023-06-29 |
关于调整“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层级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2〕32号)文件精神,分层分类推进13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市、镇、村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经研究,决定调整13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层级,现将《诸暨市个人(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附件1、附件2)发送给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统一办理窗口
各牵头部门、镇乡(街道)在7月1日前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积极指导企业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对部分尚未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的事项,推行线下“一窗通办”,个别事项延伸至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
二、强化协同指导
各牵头部门要厘清部门间职责,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牵头做好联动审批、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验收工作,积极开展对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确保“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在各基层便民服务平台有效落地。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保障,做好“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承接落实,完成“一网通办”工作台的事项勾选认领。
三、加强宣传引导
各牵头部门、镇乡(街道)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加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宣传,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诸暨市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
2.诸暨市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
诸暨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附件1
诸暨市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
附件2
诸暨市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