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诸暨市公安局
机构负责人 谢琦
机构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红旗路6号
联系电话 0575-87036009/0575-80727110/(枫桥经验考察接待专线)0575-8719352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现有25个内设机构、4个直属机构、18个派出所、4个专业打击队、33个警务工作站(室)、10个交警中队。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有关政策和实施意见。

(二)掌握全市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有关情况,综合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组织、指导110接处警和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全市反恐怖工作。

(三)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邪教组织、黑社会组织的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负责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上级交办案件等的侦查工作。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流动人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内河水域;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处置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组织、指挥全市公安巡特警处突防暴工作。

(六)负责全市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消防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公安消防部队建设;按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八)依法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动车辆检测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全市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组织开展网络监控、网络技术侦查和网络犯罪侦查。

(十一)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三)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禁毒、缉毒工作。

(十五)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信息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的行业管理。

(十六)规划、管理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和基本建设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表彰奖励、评优创模和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公安民警学历教育、在职训练、警察体育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对外宣传和涉警舆论引导工作。

(十八)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监督;开展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查处本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内部审计工作。

(十九)指导森林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二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