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6002001/2023-15033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17
文号: 诸政办发〔2023〕27号 文件登记号: DZJD01-2023-0010
有效性: 有效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诸政办发〔2016〕72号、诸政办发〔2016〕93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22: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的补充意见》(诸政办发〔2016〕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小额工程招投标的意见》(诸政办发〔2016〕93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文下载】27 关于废止诸政办发〔2016〕72号、诸政办发〔2016〕93号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