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001008006002001/2023-150339
- 主题分类: 文秘工作
- 文件编号: 诸政办发[2023]2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DZJD01-2023-0010
-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07-17
- 有效性: 有效
- 意见征集: 意见征集及反馈>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诸政办发〔2016〕72号、诸政办发〔2016〕93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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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工程企业进诸投标与备案管理的补充意见》(诸政办发〔2016〕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镇村小额工程招投标的意见》(诸政办发〔2016〕93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0日起施行。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