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588418/2023-150460 |
发布机构: | 市文广旅游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27 |
主办单位: | 市文广旅游局 |
会办单位: | 台办 |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
钟俭(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诸暨涉台文物保护利用的建议”的提案(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涉台文物是联系海峡两岸同胞民族感情的重要纽带,根据浙江省文物局《关于要求提供涉台文物保护情况的紧急通知》(浙文物发〔2007〕52号)文件,主要包括:与台湾史前文化有相同元素或承袭关系、反映台湾与祖国大陆地理关系或地理变迁的史前遗址;反映祖国大陆传播到台湾或是台湾传播到祖国大陆的宗教信仰、民间信仰、习俗及各种行业史迹;反映台胞迁徙进程或祖籍史迹;反映台湾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人物史迹;与近现代台湾名人、历史事件有关系的史迹;台胞在祖国大陆捐建的各种公益设施或是创办的有影响的实业旧址等。涉台文物作为我市文物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作为文物保护监管部门,近年来始终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含涉台文物在内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一是努力提升文物管理水平。以各级文保单位的申报工作为抓手,提高保护级别,加大保护力度。如东白湖镇斯宅村斯民小学、浬浦镇盘山村盘山小学均已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设立保护标志,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保护涉台文物本体的同时,加强周边环境风貌的管控。
二是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工程。以工程项目为抓手,近年来,通过建立“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合理利用”工作机制,鼓励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建共享,按照“财政拨一点,镇乡(街道)补一点,民间筹一点”的三级投入机制有序进行,鼓励镇乡街道发挥社会力量对文物进行保护修缮和利用,激励社会、群众担当主体责任,积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物保护领域。通过文物保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主导,投入230余万元实施了盘山小学修缮工程、斯民小学修缮工程,有效改善了相关涉台文物的保存现状。
三是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21〕1号)《诸暨市一般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诸政办发〔2022〕47号)《诸暨市文物建筑开放管理细则》(诸文管〔2022〕3号)《诸暨市文物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制度》等系列政策文件,压实文物保护责任,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盘山小学、斯民小学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点)逐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并签订《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合同》,强化属地管理的责任。严格执行文物安全检查制度,联合公安、消防部门等部门开展文物安全检查,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随机检查,确保文物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文物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威慑。
后续,我们将根据国家文物局有关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有关安排,会同诸暨市台办排查摸清我市涉台文化遗存,并按照文物认定有关程序依法依规予以认定,并将其纳入文物保护体系。对于已纳入文物保护体系中的涉台文物,我们将继续从加强文物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加强文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不断强化文物安全宣传四个方面,压实文物保护责任,持续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诸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7月10日
承办人:张娟
联系电话:88591136
全文下载:诸文广旅〔2023〕26号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0号提案的答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