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参与】【政策解读】《大唐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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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大唐街道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大唐街道办事处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根据该通知,大唐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牵头对街道办事处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诸暨市大唐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题名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
1 | 大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大唐街道2022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 大办〔2022〕9号 | DZJD99D—2022—0001 |
2 | 大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22年大唐街道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 大办〔2022〕10号 | DZJD99D—2022—0002 |
四、政策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大唐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解释。
第一解读人:杨漫君(主要负责人)
解读人:郦鸿燕
联系方式:0575-8773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