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588418/2023-150569
发布机构: 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3-07-31
主办单位: 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政协诸暨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周牡艳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宠物产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二

宠物产业规范健康发展中涉及到我局的主要工作职能为:办理城区养犬准养证,捕捉流浪犬,处理犬类信访举报,宣传文明养犬行为、牵头开展犬类专项整治行动等犬类管理工作。依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我局结合实际,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使用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利用集养犬管理登记、手机APP自助登记、电子芯片与智能牌管理、办证与免疫一站式服务、养犬管理计分制等功能于一体的“养犬一件事”操作系统,切实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建立犬类管理长效机制。已建立以养犬登记管理和强制免疫管理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对宠物身份登记、宠物疾病防疫、宠物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作详细规定,力争做到每只宠物来源清楚、身份明确、防疫措施有保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7家宠物医院店提供犬类办证点,全市共计办理犬牌 572 个,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256起。

(三)强化犬类管理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养犬执法管理力度。针对流浪犬集中出没地段、犬只扰民高发区域重点巡查,及时捕捉无证犬、流浪犬,依法查处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行为,并对违规养犬的市民予以处罚。截至目前,我局共向犬只收容中心移送无犬牌犬356只。二是加强对无主犬的治理。建立无主犬只长效管理、捕捉、收容和查处的机制,鼓励民间犬只救助机构和爱犬人士依法从事犬只救助活动。三是公布不文明养犬投诉部门和电话,对市民举报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查处。

(四)开展多渠道宣传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利用主流媒体宣传的同时,将《绍兴市养犬管理办法》《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限制养犬区域的通告》及犬只办证程序、注射疫苗地点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单,通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发放到每一位养犬的居民手中,告知养犬人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截至目前,我局共通过媒体开展文明养犬宣传6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随着我市养犬家庭的增多,不文明养犬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也愈发突出。一是破坏环境卫生。有的犬主任由犬只在公共场所随地便溺又不主动清理,既污染环境、影响市容市貌,还可能传播致病菌。二是增加安全隐患。市民遛狗不拴绳不戴嘴罩、犬只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行车和犬只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还易引发犬只伤人事故。三是噪声扰民。有的犬只吠声扰民,影响社区和谐。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一是将持续加强对养犬人员的宣传告诫工作,对违反养犬条例的养犬人进行处罚教育。二是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宠物医院定点宣传和发放传单等形式,加强对养犬人员对家犬免疫和减少弃养的意识,提升文明养犬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支持度。三是抓好狂犬病免疫和流浪犬整治工作,加强对全市狂犬病免疫点巡查管理,建立统一的规范化台账以及定期开展犬类整治专项行动。四是加强同公安、农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继续做好犬类信访案件、无犬牌犬只收容等相关工作。


信息来源:诸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