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店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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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店口镇
【文字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根据该通知,店口镇党政办牵头对店口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题名 | 文号 |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
1 | 关于印发《店口镇村邮站运营管理实施意见(修订版)》的通知 | 店政发〔2022〕2号 | DZJD99F-2022-0001 |
2 | 关于印发《店口镇镇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店政〔2022〕4号 | DZJD99F-2022-0002 |
3 | 关于印发《店口镇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 店政〔2022〕5号 | DZJD99F-2022-0003 |
4 | 关于制定农村住宅拆翻改建审批细则的通知 | 店政〔2022〕7号 | DZJD99F-2022-0004 |
5 | 关于印发《店口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店政〔2022〕11号 | DZJD99F-2022-0005 |
四、政策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店口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解释。
第一解读人:蔡天军(主要负责人)
解读人:何玉凤
联系电话:0575-8706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