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文字解读】店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5 16:2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店口镇
政策原文


【文字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3年,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对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查漏补缺、及时更新,形成本级现行有效的文件清单。根据该通知,店口镇党政办牵头对店口镇人民政府截至2023年4月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

二、政策制定依据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3〕32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题名

文号

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编号

1

关于印发《店口镇村邮站运营管理实施意见(修订版)》的通知

店政发〔2022〕2号

DZJD99F-2022-0001

2

关于印发《店口镇镇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店政〔2022〕4号

DZJD99F-2022-0002

3

关于印发《店口镇村级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店政〔2022〕5号

DZJD99F-2022-0003

4

关于制定农村住宅拆翻改建审批细则的通知

店政〔2022〕7号

DZJD99F-2022-0004

5

关于印发《店口镇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店政〔2022〕11号

DZJD99F-2022-0005

四、政策解读机关

本办法由店口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解释。

第一解读人:蔡天军(主要负责人)

解读人:何玉凤

联系电话:0575-8706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