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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1批,2023年7月29日)

2023-08-08 17: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

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F2023072801

DF2023072802

诸暨市艮塔西路30号后面有一个洗鞋子的小作坊(没有名称),里面每天洗鞋子时清洗的药水味很重。近期问题尤其严重(下1点到6点之间气味尤其严重)。

诸暨市

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艮塔西路洗鞋作坊”经核实为诸暨市宏涤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运动鞋水洗服务,无干洗业务,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该公司位于独立平房内,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20米。

2.现场检查时,诸暨市宏涤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经营,清洗区域内外均未闻到明显异味。使用的清洁剂分为洗衣液、7.5%双氧水、肥皂、漂白剂和冰醋酸,其中洗衣液、双氧水、肥皂无异味;漂白剂用棉签蘸取擦拭污点,用量约为每日5至10毫升;冰醋酸兑水后浸泡杀菌,每300升水兑25毫升冰醋酸,每日冰醋酸用量约50毫升。7月29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委托浙江华珍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下风向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要求。漂白剂、冰醋酸使用时会有少量异味,但该公司距居民住宅较近,对部分嗅觉敏感群众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暨阳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诸暨市宏涤科技有限公司清洗时落实密闭措施,减少异味影响。

2

DF2023072803

之前来电反映诸暨市店口镇视南村鸦塘104.63亩林地原本规划种植45000棵树,由当时的阮市镇(现已变为店口镇)审批,但实际并没种树,枫桥镇陈家村的陈某某联合绍兴好业纺织有限公司将林地的石头倒卖,并从萧山运来烂泥进行填埋的问题,至今未有处理。

诸暨市

其他

1.信访件反映的陈某某联合绍兴好业纺织有限公司毁坏林地、倒卖石头、填埋渣土问题,与本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DF2023072401号信访件一致2023725日,接到DF2023072401号交办件后,已赴现场调处,信访件反映的104.63亩实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浙江京天纺织有限公司工业用地,面积95.8亩;另一部分为该工业用地东侧地块(土名野鸭塘),面积9.36亩,由浙江京天纺织有限公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使用权

2.经诸暨市相关部门评估,企业缴纳矿产资源费和相关审批手续后,原浙江京天纺织有限公司于2012年开始实施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工作委托陈某某具体实施。因该低丘缓坡地势高、坡度大、土石方储量多,平整场基须外运土石方,但该公司未按要求于20169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20194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认为“浙江京天纺织有限公司以低丘缓坡平整为名非法、超期进行矿石开采”,并作为反馈问题下发。20206月,我市完成该问题整改销号。

绍兴好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712日转让取得该地块,于20229月申请厂房建设,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进场施工,目前厂房正在建造中。经查看现场施工情况,并与不动产权证范围核对,未发现超出开发边界建设及林地破坏情况。根据视频监控和巡查记录,未发现外运土石方和填埋渣土情况

3.该地块紧邻原浙江京天纺织有限公司工业用地旁(现绍兴好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工地旁),反映地块实际面积为9.36亩,查阅土地利用现状(2019年三调)部分为采矿用地、部分为农村宅基地。2023724日,现场踏勘发现该地块大部分有草植覆盖,小部分堆放有宕砂、水泥块等建筑垃圾,为20225月拆除该地块内违章建筑后暂堆存。调阅20228月该地块的土壤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各项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要求,经核实现场还有水塘,面积约0.25亩。2023729日,再次赴现场踏勘,发现店口镇正在对临时地块上建筑垃圾进行清理731日,建筑垃圾已完成清理,但该地块和水塘还未完成复垦和农作物种植。

部分属实

1.店口镇政府已要求陈某某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该地块复垦和农作物种植;

2.店口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防止问题反弹。

 

3

DF2023072805

诸暨市安华镇勤荣村原亚翔服装厂厂房内有一家混凝土搅拌厂,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机器噪音很且扬尘也很大,对周边造成污染,此情况已经存在1年了。

诸暨市

噪声、扬尘

信访件反映的“诸暨市安华镇勤荣村混凝土搅拌厂”,经核实为诸暨市安华镇与浦江县白马镇交界处的浦江县奔程混凝土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浦江县奔程混凝土有限公司场地内无混凝土相关生产设备,无近期生产迹象。经查,该公司因无相关手续已于2022年10月停止生产,于2023年3月搬离生产设备、办公设施。目前,该公司在浦江县郑家坞镇进行生产。

不属实

4

XF2023072804

投诉诸暨市店口镇白沥畈工业区余达燃气公司一是没有做环评,公司散发恶臭,废油、污水、垃圾乱排乱倒;是该企业破坏了周边土地及山林资源                                                            

诸暨市

大气、水、垃圾、其他

1.诸暨余达燃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的经营,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并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根据环评内容显示,该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内废气主要为液化石油气灌装过程中喷头残留气体,但由于废气产生量较小,采用机械通风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7月29日下午,店口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及恶臭浓度分别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同时,经现场核实该公司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集镇污水管网排放,也不存在废油排放的情况。该公司生活垃圾通过店口镇政府在企业外部设置的生活垃圾桶投放,由保洁公司集中清运,企业内部干净整洁,不存在乱排乱倒问题。

2.经查,诸暨余达燃气有限公司于2014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建设用地面积9053.8m22020年办理不动产证确权面积9053.8m2经店口镇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现场确认,未发现企业有破坏林地的情况。

不属实

5

XF2023072805

2009-2020年以来诸暨市大唐街道(原草塔镇)屏坞村(原屏山村)以安排火灾户安置为由在口粮田里非法建造房子(已建成6户,无一户是火灾户)。

诸暨市

其他

1.经查,诸暨市大唐街道屏坞村屏山自然村安置地块共有朱某江、杨某生、杨某成、朱某九、朱某福、杨某林等六户,均已完成建房用地审批。查阅土地利用现状图(2019年三调),建房地块类别均为建设用地,无非法侵占农田情况

2.2006年,诸暨市大唐街道屏坞村发生火灾,杨某生、杨某成为当时其中两户火灾户。后在2010年至2011年间,屏坞村落实两户新建房指标,因建房地块涉及朱某九、朱某福、杨某林3户权属原因,为顺利安置,屏坞村一并落实5户建房指标。另朱某江户在安置火灾户前已在该地块完成建房审批。

不属实